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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扬联众: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临时)会议决议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9-09

华扬联众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临时)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 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 华扬联众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临时)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 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23年9月3日以书面文件的方式发出。

(三) 本次会议于2023年9月8日9时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

(四) 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董事7名。

(五)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苏同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 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计划及项目的建设进度,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的前提下,为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3,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在使用期限内,公司可根据募投项目的进展及需求情况提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

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7);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临时)会议决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2. 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同意公司聘请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2023年度审计费用定价原则主要基于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公司年度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预计2023年审计费用将不高于上年同期审计费用。公司管理层将按照股东大会授权,根据2023年度具体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并参照市场行情与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协商确定具体费用。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3-058);独立董事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临时)会议决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 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向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侯家塘支行申请授信额度及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经营资金需求,董事会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湖南华扬联众数字技术有限公司向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侯家塘支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的授信额度,授信期期限不超过4年。同意该授信由公司及公司实际控制人苏同先生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及《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实际控制人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豁

免按照关联交易的方式进行审议和披露。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尚需提交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担保相关事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9);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临时)会议决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 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议召开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公司于2023年9月25日召开华扬联众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3-060)。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华扬联众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9月8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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