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莎普爱思: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9-09

浙江莎普爱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莎普爱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于2023年9月7日下午以通讯方式召开。经全体董事同意豁免本次会议的通知时间要求。本次董事会已于2023年9月6日以电子邮件、电话、微信等方式通知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鄢标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知悉本次会议相关情况。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董事逐项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豁免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知期限的议案》。

经全体董事审议和表决,同意豁免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的通知期限,并于2023年9月7日下午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

(表决情况: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2、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的议案》,关联董事鄢标、林秀松、黄明雄、吴建国、林凯回避表决。

鉴于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中一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获授的全部限制性股票。此外,公司

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中,因参与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林凯先生系公司董事,其在授予日2023年9月7日前六个月内存在卖出公司股票情况。公司董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本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决定暂缓授予林凯先生的限制性股票10.00万股,在相关条件满足后,公司董事会将再次召开会议审议林凯先生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事宜。

公司董事会根据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对本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进行调整。调整后,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人数由100人调整为98人;本激励计划拟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826.50万股调整为821.50万股,其中,首次授予部分调整为711.50万股,暂缓授予部分为10.00万股,预留授予部分100.00万股不做调整。本激励计划股票期权激励对象人数仍为1人,拟授予的股票期权数量30.00万份不做调整。

除上述调整内容外,本激励计划其他内容与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激励计划内容一致。本次调整内容在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表示同意的独立意见,详细内容请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莎普爱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详细内容请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调整2023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081)。

(表决情况:同意票4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回避票5票)

3、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联董事鄢标、林秀松、黄明雄、吴建国、林凯回避表决。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以及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激励计划规定的股票期权及限制性股票的首次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向符合授予条件的99名激励对象授予741.50万股股票期权与

限制性股票。其中,向1名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30.00万份,行权价格为8.40元/股;向98名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711.50万股,首次授予价格为4.20元/股。

详细内容请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082)。

(表决情况:同意票4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回避票5票)

特此公告。

浙江莎普爱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9月9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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