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禾迈股份: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杭州禾迈电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9-08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杭州禾迈电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作为杭州禾迈电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禾迈股份”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项目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负责禾迈股份上市后的持续督导工作,并出具本持续督导半年度跟踪报告。

一、持续督导工作情况

序号工作内容持续督导情况
1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持续督导工作制度,并针对具体的持续督导工作制定相应的工作计划保荐机构已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了持续督导制度,并制定了相应的工作计划
2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在持续督导工作开始前,与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签署持续督导协议,明确双方在持续督导期间的权利义务,并报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保荐机构已与禾迈股份签订《保荐协议》,已明确双方在持续督导期间的权利和义务,并已报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
3通过日常沟通、定期回访、现场检查、尽职调查等方式开展持续督导工作保荐机构通过日常沟通、定期及不定期回访等方式了解禾迈股份业务经营情况,对禾迈股份开展持续督导工作
4

持续督导期间,按照有关规定对上市公司违法违规事项公开发表声明,应于披露前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后在指定媒体上公告

禾迈股份在本持续督导跟踪报告期间未发生按相关规定须保荐机构公开发表声明的违法违规情况
5持续督导期间,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出现违法违规、违背承诺等事项的,应自发现或应当发现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报告内容包括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出现违法违规、违背承诺等事项的具体情况,保荐人采取的督导措施等禾迈股份在本持续督导期间内未发生违法违规或违背承诺等事项
6督导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遵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业务规则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并切实履行其所做出的各项承诺在本持续督导期间,保荐机构督导禾迈股份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遵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上海

序号

序号工作内容持续督导情况
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业务规则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切实履行其所做出的各项承诺
7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公司治理制度,包括但不限于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议事规则以及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规范等保荐机构督促禾迈股份进一步完善公司的治理制度并严格执行
8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内控制度,包括但不限于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核算制度和内部审计制度,以及募集资金使用、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对外投资、衍生品交易、对子公司的控制等重大经营决策的程序和规则等保荐机构督促禾迈股份进一步完善公司的内控制度并规范运行
9督促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信息披露制度,审阅信息披露文件及其他相关文件,并有充分的理由确信上市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的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保荐机构督促禾迈股份进一步完善信息披露制度并严格执行,审阅其信息披露文件
10对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文件及向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的其他文件进行事前审阅,对存在问题的信息披露文件及时督促公司予以更正或补充,公司不予更正或补充的,应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对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文件未进行事前审阅的,应在上市公司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后五个交易日内,完成对有关文件的审阅工作,对存在问题的信息披露文件应及时督促上市公司更正或补充,上市公司不予更正或补充的,应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保荐机构对禾迈股份的信息披露文件进行事前或事后的及时审阅,不存在应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的情况
11关注上市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上海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或者被上海证券交易所出具监管关注函的情况,并督促其完成内部控制制度,采取措施予以纠正在本持续督导期间,禾迈股份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上述事项的情况
12持续关注上述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履行承诺的情况,上市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等未履行承诺事项的,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在本持续督导期间,禾迈股份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未履行承诺的情况
13关注公共传媒关于上市公司的报告,及时针对市场传闻进行核查。经核查后发现上市公司存在应披露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与披露的信息与事实不符的,及时督促上市公司如实披露或予以澄清;上市公司不予披露或澄清的,应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在本持续督导期间,经保荐机构核查,不存在应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的情况
14发行以下情形之一的,督促上市公司做出说明并限期改正,同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一)涉嫌违法《上市规则》等相关业务规则;(二)证券服务机构及其签名人员出具的专业意见可能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等违法违规情形或其他不当情在本持续督导期间,禾迈股份未发生前述情况

序号

序号工作内容持续督导情况
形;(三)公司出现《保荐办法》第七十一条、第七十二条规定的情形;(四)公司不配合持续督导工作;(五)上海证券交易所或保荐人认为需要报告的其他情形
15制定对上市公司的现场检查工作计划,明确现场检查工作要求,确保现场检查工作质量保荐机构已制定现场检查的相关工作计划,并明确了具体的检查工作要求
16上述公司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保荐人应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十五日内或上海证券交易所要求的期限内,对上市公司进行专项现场检查:(一)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上市公司资金;(二)违规为他人提供担保;(三)违规使用募集资金;(四)违规进行证券投资、套期保值业务等;(五)关联交易显失公允或未履行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六)业绩出现亏损或营业利润比上年同期下降50%以上;(七)上海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情形在本持续督导期间,禾迈股份不存在前述情形

二、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发现的问题及整改情况

在本持续督导期间,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未发现禾迈股份存在重大问题。

三、重大风险事项

在本持续督导期间,公司主要的风险事项如下:

(一)技术失密和核心技术人员流失风险

公司产品的核心技术环节在设计环节,出于行业特点考虑,公司部分电路设计及软件算法采用技术机密的方式保存,并未完全申请专利,未来若因公司保护措施不足导致核心技术泄露,将会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公司的技术优势。

随着行业和公司的不断发展,人才竞争不断加剧,核心技术及核心人才已成为公司发展的重要基础和关键因素。若未来出现因人才竞争加剧导致公司核心人才流失或紧缺,将对公司的产品竞争力和持续创新能力产生不利影响,进而存在公司业绩受损的风险。

(二)技术研发风险

公司的核心产品有微型逆变器及监控设备、储能逆变器、关断器等,光伏逆

变器行业属于技术密集型行业,随着行业的不断发展,市场对逆变器产品的应用场景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对产品的要求也不断提升。如果公司不能及时把握行业技术发展趋势和实现研发技术创新,新技术未能形成符合市场需求的产品或研发失败,则可能出现技术风险,造成公司相关产品的技术指标落后于同行业公司,使得公司产品市场占有率下降,从而对公司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

(三)原材料价格波动的风险

公司的主要原材料包括半导体器件及功率模块、线束/电线材料、断路器及开关元件等,成本中直接材料占比高。受国际贸易环境、物流等因素影响,如果未来电子元器件等原材料价格出现大幅波动或公司与主要供应商的合作发生不利变化,将直接影响公司原材料采购成本,而公司未能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控制原材料采购成本,则面临着因原材料价格波动而引发的公司盈利能力下降的风险。

(四)毛利率下滑的风险

公司微型逆变器毛利率整体较高,主要系产销规模快速增长情况下规模效应逐步显现、产品结构及销售区域结构等因素所致,未来,上述影响因素对公司微型逆变器毛利率进一步提升的影响可能逐步减弱。同时,若未来出现微型逆变器产品主要原材料成本大幅上涨、行业整体增长趋势放缓、市场竞争进一步加剧等情形,公司微型逆变器产品毛利率可能面临下滑风险。此外,若公司因技术创新不足、产品研发进度缓慢导致新产品开发或现有产品的优化升级速度无法满足市场需求或适应市场竞争环境,亦可能导致公司整体毛利率下滑并进而对公司盈利水平产生不利影响。

(五)市场竞争力加剧的风险

随着光伏行业的快速发展,基于对产业前景的良好预期,光伏行业市场竞争激烈。微型逆变器行业龙头企业Enphase已在美国等地区树立良好的品牌形象并占据有利市场,国内现有微型逆变器制造厂商也与公司展开了激烈的竞争。此外,基于对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中直流高压风险的重视,欧洲、美国、澳洲、日本等发达国家和地区对光伏系统中的直流高压问题已出台强制措施,这对推动微型逆变器等组件级电力电子设备的市场发展有着非常积极的作用,但同时亦受到潜在

厂商、新能源企业、电池电源设备企业进入光伏逆变器行业,聚焦微型逆变器行业导致竞争进一步加剧。未来,公司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能否持续提高竞争力,并进一步提升产品的综合性能和增强市场开拓的能力,可能面临较大的市场竞争风险。

(六)光伏贷担保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销售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产品过程中,部分分布式光伏系统客户向银行申请了光伏贷款,约定以光伏系统发电收益作为偿还银行贷款本金及利息的资金来源,同时由公司或公司控股股东为其向银行提供担保(若由控股股东担保,则公司相应提供反担保)。上述光伏贷款期限一般为5-15年,可能发生担保赔偿风险。公司按照用户贷款余额的15%计提预计负债,并计入营业外支出,后续实际发生损失时冲减已计提的预计负债。公司计提的预计负债系根据历史补偿支出金额做出的对自身承担的光伏贷补偿支出义务的估计,实际需承担的补偿支出则受对应光伏发电系统发电效益、用户违约概率等多重因素影响,未来若因天气因素导致日照时长不足并进而影响光伏发电系统发电效益,且用户大规模出现贷款违约情形,则可能导致公司需补偿的光伏贷支出金额超过账面预提预计负债余额的情形,并导致公司未来经营业绩受到不利影响。

(七)汇率风险

公司主营业务收入中,境外销售业务收入持续增长,产品远销美洲、欧洲、亚洲等多个区域。公司境外销售业务主要通过外币结算,如果国家的外汇政策发生变化,或人民币汇率水平发生较大波动,将可能对公司的产品出口和经营业绩带来不利影响。

(八)应收账款坏账风险

报告期末,公司应收账款账面余额36,150.11万元,应收账款账面余额的增长,主要系公司销售规模的扩大所致。如果公司不能对应收账款实施有效的对账和催收管理,或者客户经营情况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导致应收账款回收较慢甚至发生坏账,将对公司的经营状况和业绩造成不利影响。

(九)行业风险

随着光伏行业技术的不断进步,光伏发电成本逐年下降,但与传统能源相比目前光伏发电成本仍有一定差距,在很多国家和区域仍然需要政府的补贴政策支持,光伏行业受政策的影响大,行业景气度与政策关联度较高。未来若公司主要销售市场所在国家和地区的光伏补贴政策出现重大不利变化,如补贴大幅降低或取消,而光伏发电成本下降的幅度显著低于补贴下降的幅度,将导致市场需求和整个光伏行业的发展受到较大负面影响,从而使公司面临产品销量、价格及经营业绩大幅下降的风险。

(十)宏观环境风险

公司产品采取了全球化的销售策略,客户遍布美洲、欧洲、亚洲等地,公司未来境外销售收入有望持续保持增长。但是,受制于复杂的国际经济形势,各国的贸易政策会随着国际政治形势的变动和各自国家经济发展阶段而不断变动。若公司产品销往的国家或地区的贸易政策趋于保守,地区贸易保护主义抬头,将影响公司向该地区的出口销售,进而影响公司的整体业务发展。

(十一)募投项目建设风险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主要是为了微逆相关产品、储能相关产品的产能扩建,与公司经营发展紧密相关。如果宏观环境、行业情况、产品价格、客户需求、项目建设进度等出现较大变化,募投项目经济效益的实现将存在较大不确定性。如果公司技术竞争优势不足,或市场对于逆变器产品的需求不及预期,该等项目在产业化过程中存在失败的风险。如果募投项目无法实现预期收益,募投项目相关折旧、摊销、费用支出的增加则可能导致公司盈利出现下降的情况。

四、重大违规事项

在本持续督导期间,禾迈股份不存在重大违规事项。

五、主要财务指标的变动原因及合理性

(一)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主要会计数据本报告期 (1-6月)上年同期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1,064,942,807.19513,721,221.75107.3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48,478,472.15201,805,921.6172.68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332,198,566.08192,485,685.3972.58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4,459,184.21166,657,069.37-108.68
主要会计数据本报告期末上年度末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6,328,645,393.786,408,390,805.43-1.24
总资产7,084,152,724.287,317,733,224.17-3.19

(二)主要财务指标

主要财务指标本报告期 (1-6月)上年同期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4.192.4273.14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4.182.4272.73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3.992.3172.73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5.313.32增加1.99个百分点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5.063.16增加1.90个百分点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8.165.55增加2.61个百分点

(三)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的说明

1、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同比增加107.3%,主要系报告期内公司积极开拓国内外市场引起的销售增长所致;

2、报告期内,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和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同比分别增加72.68%和72.58%,主要系报告期内公司销售规模快速增长的同时,产品毛利率维持相对较高的水平;

3、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为净流出,主要系报告期内销售增加引起存货采购增加和备货增加所致;

4、报告期内,基本每股收益同比增加73.14%,主要系公司报告期内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较上年同期增加所致;

5、报告期内,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较上年同期增加1.99个百分点,主要

系报告期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较上年同期增加所致.

六、核心竞争力的变化情况

(一)研发优势

公司长期从事光伏逆变器、储能逆变器、电气成套设备领域的研发,在逆变器领域拥有着雄厚的研发实力与技术储备,形成了以“省级高新技术企业研究开发中心”、“省级企业研究院”、“浙江省博士后工作站”为平台的高效研发体系,建立并培养了一支以博士后、博士为带头人的专业技术研发团队,具有较强的专业背景与研发实力,同时通过电力电子器件优化、电路拓扑优化、控制算法优化等方式,持续深耕光伏逆变器、储能逆变器及电气成套设备领域并提升自身技术先进性。

(二)产品优势

在研发团队的通力合作下,公司各产品均已形成了一定技术优势,公司核心产品通过CSA、必维BV、TUV北德、澳洲SAA、中国CQC等多项国际机构的权威认证。其中微型逆变器的产品认证数量已超1,000个,储能逆变器也先后通过德国、波兰、法国、英国、澳大利亚、奥地利、巴基斯坦等重要国家的并网认证。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拥有发明专利35项、实用新型专利51项、外观设计专利11项,软件著作权73项、其他(包含海外商标)74项。公司微型逆变器的功率密度、功率范围、转换效率等核心技术指标在同类型产品中具有一定优势,产品设计寿命达20年以上,具有组件级监控能力,没有单点故障,在发电系统市场中受终端客户欢迎。储能逆变器与当今市场上所有户用主流光伏组件无缝兼容,高转换效率可达97.6%,并可智能运维和实时监控。快速关断器可实现组件级快速关断,在30秒内切断直流侧高压,并具备低噪稳定、实时监控的性能。公司根据客户及市场需求进行深度分析及挖掘,使产品更贴近客户、市场,同时保证了公司产品研发的前瞻性和连续性。

(三)品牌优势

公司凭借可靠的产品质量、优质的客户服务水平、具有竞争力的产品价格,已经在国内外积累了良好的品牌认知和优质的客户资源;此外公司还通过国内外

专业展会、专业杂志、网络平台等各种渠道进行品牌宣传,提高公司品牌“Hoymiles禾迈”在业内的知名度,并建设有多语种的企业宣传网站以介绍、宣传公司产品和品牌,满足用户需求。

(四)全球营销服务网络

公司已在全球范围内构建完善的营销体系,核心自主品牌产品已销往美洲、欧洲、亚洲等多个区域,营销服务网络覆盖全球七十多个国家及地区,在行业内享有较高的知名度和美誉度。公司设立荷兰、新加坡、美国等海外子公司,进一步强化公司全球化战略。公司将继续推进全球化发展的进程,强化境外本土化建设,提高全球销售的影响力。

(五)服务优势

公司致力于成为国际光伏产品的首选供应商,公司全球营销业务以区域为单位划分各个营销大区,在部分国家设立本地化服务团队,为客户提供全方位、一体化的服务;同时,公司积极开展线上培训、交流活动,以便更快、更好的向客户传达公司动态、产品信息、快速响应客户需求。

七、研发支出变化及研发进展

(一)研发支出变动情况

2023年上半年研发费用为86,950,178.08元,较上年度同期增长205.04%。主要系报告期内,公司为了满足新产品开发、技术创新、产品迭代等战略发展需要,加快人才培养和储备,引进了更多的研发人员,研发人员整体薪酬增加;公司于2022年下半年实施了股权激励计划,研发相关人员的股份支付费用计入研发投入总额,导致报告期内研发投入大幅增加。

(二)研发进展情况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研发项目进展顺利,并取得相应的研发成果。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拥有已授权知识产权244项,其中发明专利35项、实用新型专利51项、外观设计专利11项,软件著作权73项、其他(包含海外商标)74项。报告期内,公司新增已授权知识产权29项,其中发明专利3项、实

用新型专利8项,外观设计专利3项,软件著作权11项,其他(包含海外商标)4项。

八、新增业务进展是否与前期信息披露一致(如有)

不适用

九、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及是否合规

(一)募集资金的整体使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6月30日,禾迈股份的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如下:

单位:元

募集资金来源募集资金到位时间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调整后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1)截至报告期末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2)截至报告期末累计投入进度(%)(3)=(2)/(1)本年度投入金额(4)本年度投入金额占比(%)(5)=(4)/(1)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2021年12月15日5,578,000,000.005,406,383,915.10557,923,900.002,136,923,900.001,014,751,016.9647.4989,992,702.114.21

(二)募投项目明细

单位:元

项目名称项目性质是否涉及变更投向募集资金来源募集资金到位时间是否使用超募资金项目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调整后募集资金投资总额 (1)截至报告期末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2)截至报告期末累计投入进度(%) (3)=(2)/(1)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是否已结项投入进度是否符合计划的进度投入进度未达计划的具体原因报告期内是否实现效益本项目已实现的效益或者研发成果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如是,请说明具体情况节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
禾迈智能制造生产不适首次公2021年257,562,200.00257,562,200.0084,191,006.0932.692023年8不适用已实现不适

项目名称

项目名称项目性质是否涉及变更投向募集资金来源募集资金到位时间是否使用超募资金项目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调整后募集资金投资总额 (1)截至报告期末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2)截至报告期末累计投入进度(%) (3)=(2)/(1)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是否已结项投入进度是否符合计划的进度投入进度未达计划的具体原因报告期内是否实现效益本项目已实现的效益或者研发成果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如是,请说明具体情况节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
基地建设项目建设开发行股票12月15日月10日产能
储能逆变器产业化项目生产建设不适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2021年12月15日88,771,000.0088,771,000.000.000.002025年8月23日见表格下方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
智能成套电气设备升级建设项目生产建设不适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2021年12月15日71,590,700.0071,590,700.0021,959,441.3530.672023年8月23日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
募投资金补充流动资金补流还贷不适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2021年12月15日140,000,000.00140,000,000.00140,000,000.00100.00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
超募资金补充流动资金补流还贷不适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2021年12月15日900,000,000.00900,000,000.00399,978,276.6644.44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
恒明电子工业厂房建设项目-竞拍其他不适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2021年12月15日384,000,000.00384,000,000.00301,175,700.0078.43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
恒明电子工业生产不适首次公2021年240,000,000.00240,000,000.0031,512,698.5213.13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

项目名称

项目名称项目性质是否涉及变更投向募集资金来源募集资金到位时间是否使用超募资金项目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调整后募集资金投资总额 (1)截至报告期末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2)截至报告期末累计投入进度(%) (3)=(2)/(1)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是否已结项投入进度是否符合计划的进度投入进度未达计划的具体原因报告期内是否实现效益本项目已实现的效益或者研发成果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如是,请说明具体情况节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
厂房建设项目-续建建设开发行股票12月15日
绿兴环境续建生产建设不适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2021年12月15日26,137,769.1126,137,769.117,071,663.4527.06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
绿兴环境收购其他不适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2021年12月15日28,862,230.8928,862,230.8928,862,230.89100.00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

“储能逆变器产业化项目”由于实施地点与公司研发中心较远等客观因素的影响,同时,公司在实施过程中谨慎考虑公司产业的长期发展及布局的战略,需优化公司资源配置和结合公司实际研发、生产、经营的情况,导致投资进度较预计有所延迟。

(三)报告期内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1、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公司于2022年12月7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其子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确保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42亿元(含)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具有合法经营资质的金融机构销售的保本型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协定存款等),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如下:

签约人签约人产品名称投资金额 (万元)预期收益率
公司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保俶支行协定存款50,507.792.90%
公司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高新支行协定存款20,000.003.10%
公司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协定存款61,498.152.80%
公司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半山支行协定存款10,408.313.15%
公司浙江杭州余杭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溪科技支行协定存款145,000.003.30%
公司杭州联合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康桥支行协定存款110,000.003.30%
合计397,414.25

2、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公司于2023年6月19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于2023年7月6日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50,000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本次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超募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的10.31%。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实际已累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人民币39,997.83万元。

3、其他

公司于2023年1月17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

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收购杭州杭开绿兴环境有限公司100%的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500万元的超募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恒明电子提供借款,具体用途为:(1)恒明电子以人民币28,862,230.89元用于收购杭开环境持有的绿兴环境100%的股权;(2)使用超募资金不超过人民币26,137,769.11元用于绿兴环境位于杭州市拱墅区康中路151号的厂房的续建,以扩大公司逆变器产品的生产产能,以满足公司现有业务规模扩张的需求。公司于2023年3月17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首发超募资金回购公司股份,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0,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含),全部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转出超募资金至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金额为20,000.00万元,已回购公司股份25万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47,650,244.08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公司于2023年4月25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公司将位于杭州市拱墅区规划杨店桥路与规划康中路交叉口西南角、西北角的在建工业厂房中的约3.32万平方米对外出租,占建筑工程总面积的30.29%,其余部分仍将用于扩大逆变器、监控设备、关断器等产品的生产产能,以满足公司业务规模扩张的需求。该议案已经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四)募集资金的使用是否合规

截至报告期末,禾迈股份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规和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

十、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持股、质押、冻结及减持情况

2023年1-6月,公司直接持股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持股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股

姓名职务期初持股数期末持股数报告期内股份增减变动量增减变动原因
杨波董事兼总经理3,155,1044,701,1051,546,0012022年度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赵一董事兼副总经理946,5321,410,333463,8012022年度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公司董事长邵建雄先生通过杭开集团间接持有24.82%的股份、通过信果投资间接持有5.64%的股份、通过德石投资间接持有0.39%的股份,因2022年度公司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间接持有的股份数量相应发生变化;公司董事兼总经理杨波先生通过信果投资间接持有12.42%的股份,因2022年度公司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间接持有的股份数量相应发生变化;公司董事邵建英女士通过杭开集团间接持有6.21%的股份,因2022年度公司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间接持有的股份数量相应发生变化;

公司董事毛晨先生通过德石投资间接持有0.0003%的股份,因2022年度公司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间接持有的股份数量相应发生变化;

此外,因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已减持完毕,董事长邵建雄先生、董事兼总经理杨波先生、董事兼副总经理赵一先生、原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方光泉先生(离任)、董事兼副总经理周雷先生、监事李威辰先生均不再通过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截至报告期末,禾迈股份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的股份不存在质押、冻结的情形。

十一、本所或者保荐机构认为应当发表意见的其他事项

截至本持续督导跟踪报告出具之日,不存在保荐机构认为应当发表意见的其他事项。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杭州禾迈电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之签署页)

保荐代表人:

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金 波 董 超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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