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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曼服饰: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嘉曼服饰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部分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9-07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嘉曼服饰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部分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兴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北京嘉曼服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曼服饰”、“发行人”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对嘉曼服饰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部分限售股份上市流通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核查意见如下: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2年5月27日作出的《关于同意北京嘉曼服饰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103号)核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700万股,于2022年9月9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公司总股本108,000,000股,其中尚未解除限售的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81,000,000股。

本次申请上市流通的股份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限售股份,解除限售的股份数量为11,741,730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0.87%,限售期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2022年9月9日)起12个月,该部分限售股将于2023年9月11日(星期一)限售期届满并上市流通。

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自完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至今,公司未发生因股份增发、回购注销、派发股份股利或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导致公司股份变动的情形。

三、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本次申请解除限售的股东重庆麒厚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深圳市架桥富凯股权投资企业(有限合伙)、天津架桥富凯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在《北京嘉曼服饰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北京嘉曼服饰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中就股份锁定作出如下承诺:

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承诺人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承诺人所持发行人上市前已发行的股份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承诺人于本次首发上市前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及本次首发上市后因发行人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衍生取得的股份数量(不包括承诺人在发行人本次首发上市后从公开市场中新买入的股份)的100%。

承诺人减持发行人股份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具体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协议转让方式等。承诺人减持发行人股份前,应提前将减持意向和拟减持数量等信息以书面方式通知发行人,并由发行人及时予以公告。自发行人公告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承诺人方可减持发行人股份,并按照证券交易所的规则配合发行人及时、准确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除上述承诺外,本次申请股份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的股东无其他特别承诺。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均履行了上述承诺,不存在相关承诺未履行而影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情况。

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公司对上述股东不存在违法违规担保的情形。

四、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解除限售股份数量为11,741,730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10.87%。

2、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日期为2023年9月11日(星期一)。

3、本次解除限售股东证券户数为3户。

4、本次申请解除限售股份数量的具体情况如下:

限售股类型限售股股份数量(股)占总股本的比例本次解除限售股份数量(股)剩余限售股份数量(股)
重庆麒厚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4,870,7834.51%4,870,7830
深圳市架桥富凯股权投资企业(有限合伙)4,455,0004.13%4,455,0000
天津架桥富凯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2,415,9472.24%2,415,9470
合计11,741,73010.87%11,741,7300

注:本次解除限售股份不存在被质押、冻结的情形;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股东中,无股东同时担任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无股东为公司前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且离职未满半年。

五、本次解除限售前后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单位:股

股份性质本次解除限售前本次变动本次解除限售后
股份数量占总股本的比例增加减少股份数量占总股本的比例
有限售条件股份81,000,00075.00%11,741,73069,258,27064.13%
其中:首发前限售股81,000,00075.00%11,741,73069,258,27064.13%
无限售条件股份27,000,00025.00%11,741,73038,741,73035.87%
合计108,000,000100.00%11,741,73011,741,730108,000,000100.00%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申请解除限售的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限售股数量、上市流通时间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的要求以及股东承诺的内容;公司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股东严格履行了其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过程中做出的相关承诺,公司关于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上述限售股份上市流通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嘉曼服饰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部分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的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字):

姚浩杰 张仕兵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 8月 31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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