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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迪哲(江苏)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项目变更签字会计师的专项说明
上海证券交易所:
基本情况:迪哲(江苏)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于2023年4月20日向贵所提交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申请,于2023年4月25日被受理。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作为保荐机构承担本次发行的保荐工作。本次变更前,签字会计师为胡巍、郭奕珂,现拟变更为彭啸风、张绍萌。
一、变更事由
因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普华永道”)胡巍、郭奕珂承担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审计业务,上市后已连续两年为发行人提供审计服务并担任签字注册会计师,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的相关规定,胡巍、郭奕珂在完成发行人2022年度审计和2022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审核后不再担任发行人的签字注册会计师。普华永道指派彭啸风(注册会计师证书编号:310000070052)、张绍萌(注册会计师证书编号:310000070150)接替其担任发行人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经核查,上述变更事由属实。
二、变更后签字会计师基本情况
彭啸风,2000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00年开始在普华永道执业,2023年开始为发行人提供审计服务,近3年签署过3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张绍萌,2013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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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开始在普华永道执业,2023年开始为发行人提供审计服务,近3年签署过1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普华永道及彭啸风、张绍萌同意承担中介机构或签字注册会计师职责,承诺对胡巍、郭奕珂签署的相关文件均予以认可并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并对今后签署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确保相关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本公司已对彭啸风、张绍萌的承诺进行复核。同时,变更过程中相关工作安排已有序交接。上述变更事项不会对发行人本次发行申请构成不利影响,不会对本次发行申请构成障碍。本公司同意上述变更事项。
特此说明。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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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迪哲(江苏)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项目变更签字会计师的专项说明》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 ||||||
许 超 | 丁明明 | |||||
保荐机构董事长: | ||||||
江 禹 | ||||||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