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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钢股份:关于“20首迁01”再次实施回售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9-07

债券代码:149236.SZ 债券简称:20首迁01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首迁01”再次实施回售的公告

重要提示

1、利率调整:根据《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公司作为“20首迁01”(债券代码:149236.SZ)的发行人,有权决定在存续期的第3年末调整本期债券后2年的票面利率。根据当前的市场行情,公司决定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第3年末选择下调本期债券票面利率138个基点,即“20首迁01”债券存续期后2年的票面利率为2.60%。

2、投资者回售选择权:根据《募集说明书》中设定的投资者回售选择权,投资者有权选择在本期债券的第3个付息日将其持有的本期债券全部或部分按票面金额回售给发行人,或放弃投资者回售选择权而继续持有。发行人分别于2023年8月21日、8月22日和8月23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公告了《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首迁01”票面利率调整和投资者回售实施办法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首迁01”票面利率调整和投资者回售实施办法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和《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首迁01”票面利率调整和投资者回售实施办法的第三次提示性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本期债券回售登记期为2023年8月24日至2023年8月30日(仅限交易日)。

3、由于部分有意向回售的投资者未按期申报回售,发行人拟再次实施本期债券回售登记。公司已于2023年9月6日刊登《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首迁01”拟再次实施回售向投资者征求意见的公告》,不存在投资者对实施二次回售有异议的情形。

三次票面利率调整和投资者回售实施办法的提示性公告均包含票面利率调整内容,即“20首迁01”债券存续期后2年的票面利率下调为2.60%。

已正常申报回售登记的投资者,无须参与二次回售申报。再次实施的回售登记期为2023年9月11日。投资者选择将持有的本期债券全部或部分回售给发行人的,须于回售登记期内进行登记;若投资者未做登记,则视为继续持有本期债券。

4、回售价格:人民币100元/张(不含利息)。

5、再次回售登记期:2023年9月11日。

6、回售资金到账日:2023年9月18日(因2023年9月17日为非交易日,故顺延至下一交易日)。

7、风险提示:投资者选择回售等同于以人民币100元/张(不含利息)卖出持有的“20首迁01”。

8、本次回售申报不可以撤销。

为保证投资者二次回售有关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再次回售实施办法

1、投资者回售选择权:投资者可选择不回售、部分回售或全部回售。

2、再次回售登记期:2023年9月11日。

3、回售价格:人民币100元/张(不含利息)。以1张(即面值100元)为一个回售单位,回售金额必须是100元的整数倍且不少于100元。

4、回售登记安排:债券持有人可以选择将持有的债券全部或者部分回售给发行人,在回售申报期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回售申报,当日可以撤单,当日收市后回售申报一经确认,相应的债券将被冻结交易。在回售资金到账日之前,如持有的本期债券发生司法冻结或扣划等情形,债券持有人本次回售申报业务失效。

5、回售撤销安排:本次回售不可撤销。

6、回售部分债券兑付日:2023年9月18日(因2023年9月17日为非交易日,故顺延至下一交易日)。公司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为登记回售的债券持有人办理兑付。

7、选择回售的债券持有人须于回售登记期内进行登记、逾期未办理回售登记手续即视为债券持有人放弃回售,同意继续持有本期债券。

二、回售部分债券付款安排

1、回售资金到账日:2023年9月18日(因2023年9月17日为非交易日,故顺延至下一交易日)。

2、回售部分债券享有 2022年9月17日至2023年9月16日期间利息,利率为3.98%,每10张“20首迁01”派发利息为人民币39.80元(含税)。扣税后个人、证券投资基金债券持有人实际每10张派发利息为人民币31.84元;非居民企业(包含 QFII、RQFII)取得的实际每10张派发利息为39.80元。

3、付款方式:本公司将按照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的申报结果对本期债券回售部分支付本金及利息,该回售资金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清算系统进入投资者开户的证券公司的登记公司备付金账户中,再由该证券公司在回售资金发放日划付至投资者在该证券公司的资金账户中。

三、本期债券回售的相关机构

1、发行人: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赵民革咨询地址:北京市石景山区石景山路联系人:周德华邮政编码:100043电话:010-88293692传真:/

2、受托管理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江禹咨询地址:北京市西城区丰盛胡同22号丰铭国际大厦A座6层联系人:江家翔邮政编码:100032电话:010-56839300传真:010-56839400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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