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氟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多氟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8月28日通过微信、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各董事发出,会议于2023年9月7日上午9:00在焦作市中站区焦克路公司科技大厦五楼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亲自出席本次会议的董事共计9人,会议由董事长李世江先生主持,监事和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并达到了《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召开董事会会议的法定表决权数。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以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认可,为增强投资者对公司的信心,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结合公司经营情况、业务发展前景、财务状况及未来的盈利能力,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部分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并在未来适宜时机将回购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20元/股(含),拟用于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为不低于人民币1.51亿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含),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完成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详见2023年9月8日公司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3-069)。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关于召开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详见2023年9月8日公司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3-070)。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特此公告。
多氟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