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蓝电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接待机构投资者调研情况的更正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武汉市蓝电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9月5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方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刊登《关于接待机构投资者调研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89)。由于部分信息有误,公司现予以更正, 具体更正内容如下:
一、更正前的具体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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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研机构:青岛晨鸣东方投资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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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更正后的具体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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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研机构:晨鸣(青岛)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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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其他说明
除上述更正外,原公告的其他内容均未发生变化,更正后的《关于接待机构投资者调研情况的公告(更正后)》(公告编号:2023-089)与本更正公告同时披露于北京证券交易所官方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我们对上述更正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深表歉意。
武汉市蓝电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09月0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