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编号:2023-108证券代码:873690 证券简称:捷众科技 主办券商:浙商证券
浙江捷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一致行动人变更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变更基本情况
(一)变更主体
□第一大股东变更 □控股股东变更
□实际控制人变更 √一致行动人变更
(二)变更方式
孙秋根、董珍珮、孙坤、孙米娜、朱叶锋、董祖琰通过协议方式,使得挂牌公司一致行动人发生变更,由孙秋根、董珍珮、孙坤变更为孙秋根、董珍珮、孙坤、孙米娜、朱叶锋、董祖琰,存在新增的一致行动人。一致行动人增加的还需披露:
1、增加后的一致行动人包括:孙秋根、董珍珮、孙坤、孙米娜、朱叶锋、董祖琰;
2、一致行动人关系构成的认定依据:
√签订协议 □亲属关系 □其他
3、是否存在其他应当认定而未认定为一致行动的主体:否
二、变更后 一致行动人基本情况
(一)自然人
姓名 | 孙秋根 |
国籍 | 中国 |
是否拥有永久境外居留权 | 否 | 无 |
最近五年内的工作单位及职务 | 浙江捷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任董事长、总经理 | |
现任职单位主要业务 | 汽车雨刮器系统零部件、汽车门窗系统零部件和汽车空调系统零部件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 |
现任职单位注册地 | 浙江省绍兴市柯桥区安昌捷众科技工业园 | |
与现任职单位存在产权关系情况 | 有 | 直接持有公司17,340,000股的股权,间接持有公司2,392,920股的股权 |
是否为挂牌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 是 | |
是否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 否 | 无 |
姓名 | 董珍珮 | |
国籍 | 中国 | |
是否拥有永久境外居留权 | 否 | 无 |
最近五年内的工作单位及职务 | 浙江捷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任董事 | |
现任职单位主要业务 | 汽车雨刮器系统零部件、汽车门窗系统零部件和汽车空调系统零部件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 |
现任职单位注册地 | 浙江省绍兴市柯桥区安昌捷众科技工业园 | |
与现任职单位存在产权关系情况 | 有 | 直接持有公司9,537,000股的股权,间接持有公司1,595,280股的股权 |
是否为挂牌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 是 | |
是否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 否 | 无 |
姓名 | 孙坤 | |
国籍 | 中国 | |
是否拥有永久境外居留权 | 否 | 无 |
最近五年内的工作单位及职务 | 浙江捷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任董事、副总经理 | |
现任职单位主要业务 | 汽车雨刮器系统零部件、汽车门窗系统零部件和汽车空调系统零部件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 |
现任职单位注册地 | 浙江省绍兴市柯桥区安昌捷众科技工业园 | |
与现任职单位存在产权关系情况 | 有 | 直接持有公司5,202,000股的股权 |
是否为挂牌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 是 | |
是否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 否 | 无 |
姓名 | 孙米娜 | |
国籍 | 中国 | |
是否拥有永久境外居留权 | 否 | 无 |
最近五年内的工作单位及职务 | 浙江捷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任市场部副经理 | |
现任职单位主要业务 | 汽车雨刮器系统零部件、汽车门窗系统零部件和汽车空调系统零部件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 |
现任职单位注册地 | 浙江省绍兴市柯桥区安昌捷众科技工业园 | |
与现任职单位存在产权关系情况 | 有 | 直接持有公司5,202,000股的股权 |
是否为挂牌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 否 | |
是否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 否 | 无 |
姓名 | 朱叶锋 |
国籍 | 中国 |
是否拥有永久境外居留权 | 否 | 无 |
最近五年内的工作单位及职务 | 浙江捷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任车间主任 | |
现任职单位主要业务 | 汽车雨刮器系统零部件、汽车门窗系统零部件和汽车空调系统零部件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 |
现任职单位注册地 | 浙江省绍兴市柯桥区安昌捷众科技工业园 | |
与现任职单位存在产权关系情况 | 有 | 直接持有公司1,041,700股的股权 |
是否为挂牌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 否 | |
是否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 否 | 无 |
姓名 | 董祖琰 | |
国籍 | 中国 | |
是否拥有永久境外居留权 | 否 | 无 |
最近五年内的工作单位及职务 | 浙江捷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任副董事长、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 |
现任职单位主要业务 | 汽车雨刮器系统零部件、汽车门窗系统零部件和汽车空调系统零部件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 |
现任职单位注册地 | 浙江省绍兴市柯桥区安昌捷众科技工业园 | |
与现任职单位存在产权关系情况 | 有 | 直接持有公司1,040,400股的股权 |
是否为挂牌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 是 | |
是否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 否 | 无 |
三、 一致行动人变更的原因及对挂牌公司的影响
生产经营和持续性发展产生不利影响,将更有利于公司经营的连续性和稳定性以及更有效促进公司长远发展。
四、其他事项
(一)信息披露事项
本次变更是否构成收购 | 否 | |
若构成,是否已披露相关文件 | 不适用 | 不适用 |
本次变更是否触发权益变动 | 是 | |
若触发,是否已披露相关文件 | 是 | 本次权益变动涉及投资者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权益变动报告书详细内容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9月7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披露平台www.neeq.com.cn上披露的《浙江捷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权益变动报告书》(公告编号:2023-107)。 |
(二)国家相关部门批准情况
本次变更是否需国家相关部门批准 | 否 |
批准部门 | 不适用 |
批准程序 | 不适用 |
批准程序进展 | 不适用 |
(三)限售情况
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并购重组业务规则适用指引第2号——权益变动与收购》的2.2.3,“挂牌公司应当比照《收购办法》第十八条的规定,对新增的一致行动人所持有的股份办理限售手续;限售期为自其成为一致行动人之日起的12个月内。”公司已按照股票限售的有关规定为一致行动人办理股份限售手续。
(四)其他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本公告已按照有关规定对本次变更事项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以及相关规定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五、备查文件目录
孙秋根、董珍珮、孙坤、孙米娜、朱叶锋、董祖琰签署的《一致行动协议》。
浙江捷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9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