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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丽洁: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总额及实施方式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9-07

证券代码:832802 证券简称:保丽洁 公告编号:2023-107

江苏保丽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总额及实施方式的公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和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2023年2月6日,江苏保丽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发行普通股10,983,300股(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后),发行方式为公开发行,发行价格为7.95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87,317,235.00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74,209,180.94元,到账时间为2023年3月8日。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和存储情况

截至2023年8月28日,公司上述发行股份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序号

序号募集资金用途实施主体募集资金计划投资总额 (调整后)(1)累计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2)投入进度(%) (3)=(2)/(1)
1油烟净化设备生产建设项目公司5,820.921,572.9127.02%
2营销网络建设项目公司600.003.760.63%
3补充流动资金公司1,000.001,000.61100.06%
--7,420.922,577.2834.73%

注: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高于调整后投资总额的原因为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中包含募集资金存储所产生的利息。截至2023年8月28日,公司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如下:

计账户名称

账户名称银行名称账号金额(元)
江苏保丽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811200101360070251642,906,227.65
江苏保丽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支行751201220006004526,005,542.61
江苏保丽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支行75120122000600508301.14
合计--48,912,071.40

注1:上表账户金额含公司按规则使用募集资金购买的银行结构性存款 4,700万元,其中,8112001013600702516账户购买金额为4,200万元,75120122000600452账户购买金额为500万元。注2:上表8112001013600702516账户余额中含尚未支付发行费用106,759.47元。

二、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总额及实施方式的具体情况

(一)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总额及实施方式的概况

单位:万元

序号募集资金用途投资项目名称原计划投资总额调整后投资总额变更前拟投资金额变更后拟投资金额募集资金用途变更的主要原因
1油烟净化设备生产建设项目13,594.2713,594.275,820.925,820.92不涉及变更
2营销网络建设项目5,670.581,132.58600.00600.00见下文
3补充流动资金2,000.002,000.001,000.001,000.00不涉及变更
合计-21,264.8516,726.857,420.927,420.92-

(二)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总额及实施方式的原因

(三)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的具体情况

投资成立合资公司相结合。

1、基本情况:项目实施方式由原来在26个城市建立营销网络办事处变更为拟在24个省(直辖市)建立18家营销网络办事处与投资成立25家合资公司相结合。

2、项目实施主体:江苏保丽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项目建设地点: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山东省等24个省(直辖市)

4、项目建设内容:本项目的主要内容为在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山东省等24个省(直辖市)分三年逐步建立营销网络办事处和投资成立合资公司,用于开拓市场、仓储物流等,完善和提升公司品牌的售后服务能力,以促进公司油烟净化设备的销售。

5、项目建设期:本项目预计36个月实施完成。

6、项目计划投资金额为1,132.58万元,其中成立营销网络办事处18家,预计投资总额314.34万元;成立合资公司25家,预计投资总额818.24万元。

7、项目投资资金来源: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后投资项目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以自有资金或通过其他融资方式解决。

8、上述变更后的募投项目实施进度及募集资金运用计划仅是对拟投资项目的大体安排,其实际进度跟投入时间将根据实际资源配置、项目进展情况作适当调整。

(四)变更后的募集资金用途可行性分析

1、基本情况:项目实施方式由原来在26个城市建立营销网络办事处变更为拟在24个省(直辖市)建立18家营销网络办事处与投资成立25家合资公司相结合。

2、项目实施主体:江苏保丽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项目建设地点: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山东省等24个省(直辖市)

4、项目建设内容:本项目的主要内容为在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山东省等24个省(直辖市)分三年逐步建立营销网络办事处和投资成立合资公司,用于开拓市场、仓储物流等,完善和提升公司品牌的售后服务能力,以促进公司油烟净化设备的销售。

5、项目建设期:本项目预计36个月实施完成。

6、项目计划投资金额为1,132.58万元,其中成立营销网络办事处18家,预计投资总额314.34万元;成立合资公司25家,预计投资总额818.24万元。

7、项目投资资金来源: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后投资项目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以自有资金或通过其他融资方式解决。

8、上述变更后的募投项目实施进度及募集资金运用计划仅是对拟投资项目的大体安排,其实际进度跟投入时间将根据实际资源配置、项目进展情况作适当调整。

(1)行业政策逐步完善促进行业巨大需求

随着国家及大众对大气污染认识的加深,大气污染治理的污染物范围也有所扩大,油烟逐步纳入大气污染重点治理范围。大气污染物中的油烟根据产生来源可主要分为餐饮油烟及工业油烟两种。我国是餐饮大国,近年来全国餐饮业每年

三、决策程序

(一)审议程序

收入均超过4万亿元,餐饮业是社会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近年来,随着社会经济发展以及双碳目标的提出,国家层面陆续出台了一系列政策加强对餐饮油烟的治理,同时多个省份和城市也已经出台更为严格的餐饮油烟排放标准,多个城市也在陆续开展餐饮油烟专项整治活动,加大餐饮油烟污染治理力度的趋势也较为确定,下游餐饮行业未来对于公司商用油烟净化设备的需求增长空间较为有利,同时对商用油烟净化设备的售后服务提出更高要求。

(2)公司已具备项目实施的各项必要条件

公司自设立以来一直立足于油烟废气治理行业,主营业务为静电式油烟废气治理设备的研发、生产与销售,主要产品包括静电式商用油烟净化设备、静电式工业油烟净化设备。公司自成立以来,一直专注于研发、制造和应用高效、稳定、安全的静电式油烟废气治理设备,并以此为基础为商业综合体、连锁及社会餐饮、酒店、学校、企事业单位食堂等餐饮行业用户,以及纺织印染、化纤、PVC、橡塑、金属加工、食品加工等工业用户提供油烟废气治理设备。

公司系高新技术企业及江苏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经过多年的业务发展及经营积累,凭借较强的技术实力、安全可靠的产品质量和优质的客户服务,在行业内树立了良好的品牌形象,在下游客户中获得了广泛的认可,在全国各地积累了众多的经销商客户。稳定、优质的客户群支撑了业务的较快增长,为变更后募投项目的实施提供了良好的市场储备。

此外,公司凭借对行业深刻的理解和市场需求的把握,公司围绕商用油烟净化设备的核心部件功能优化、整体净化效率提升、运维服务配套设备评估、客户需求痛点分析等方面展开市场布局,已掌握了本次募投项目实施所需要的主要技术能力和产品能力。

综上,行业政策的推动,以及公司拥有的丰富经验、客户资源、技术和产品储备,将有助于公司为本次募投项目的实施奠定良好的基础。

2023年9月7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总额及实施方式的议案》,

(二)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总额及实施方式不存在需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情况

四、本次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一)具体情况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总额及实施方式是公司基于市场需求情况做出的适时调整,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生产经营带来不利影响,不涉及构成关联交易的情形,不存在向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购买资产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二)是否损害上市公司利益

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总额及实施方式是公司基于市场需求情况做出的适时调整,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生产经营带来不利影响,不涉及构成关联交易的情形,不存在向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购买资产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总额及实施方式不存在向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购买资产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五、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对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意见

(一)保荐机构意见

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总额及实施方式不存在向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购买资产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总额及实施方式事项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细则》《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总额及实施方式是公司基于市场需求情况做出的适时调整,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生产经营带来不利影响,不涉及构成关联交易的情形,亦不存在向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购买资产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已审议通过相关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表决程序合法合规。本次变更事项尚需公司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总额及实施方式事项

(二)独立董事意见

无异议。

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总额及实施方式是基于实际情况需要做出的调整,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公司章程》等有关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总额及实施方式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及优化资源配置,保障股东权益,符合公司发展战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我们同意《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总额及实施方式的议案》,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总额及实施方式是基于实际情况需要做出的调整,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公司章程》等有关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总额及实施方式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及优化资源配置,保障股东权益,符合公司发展战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我们同意《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总额及实施方式的议案》,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总额及实施方式,相关程序符合《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情况产生不利影响,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我们同意《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总额及实施方式的议案》,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备查文件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总额及实施方式,相关程序符合《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情况产生不利影响,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我们同意《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总额及实施方式的议案》,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江苏保丽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江苏保丽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江苏保丽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总额及实施方式的核查意见。

江苏保丽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9月7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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