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孚能科技(赣州)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上半年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1号——持续督导》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吴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孚能科技(赣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孚能科技”、“公司”或“发行人”)持续督导的保荐机构,负责孚能科技的持续督导工作,并出具2023年上半年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一、2023年上半年持续督导工作情况
工作内容 | 督导及完成情况 |
、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持续督导工作制度,并针对具体的持续督导工作制定相应的工作计划。
东吴证券已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了持续督导制度,并根据公司的具体情况制定了相应的工作计划。
2 |
、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在持续督导工作开始前,与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签署持续督
并报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持续督导期间,协议相关方对协议内容做出修改的,应当于修改后
个交易日内报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终止协议的,协议相关方应当自终止之日起5个交易日内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并说明原因。
东吴证券已与公司签订保荐协议,该协议已明确了双方在持续督导期间的权利义务,并备案。本持续督导期内,未发生对协议内容作出修改或终止协议的情况。
、持续督导期间,按照有关规定对上市公司违法违规事项公开发表声明的,应于披露前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并经审核后予以披露。
2023 |
年上半年东吴证券持续督导期间,公司未发生按照有关规定需公开发表声明的违法违规事项。
4 |
、持续督导期间,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出现违法违规、违背承诺等事项的,应自发现或应当发现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报告内容包括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出现违法违规、违背承诺等事项的具体情况,保荐机构采取的督导措施等。
2023年上半年东吴证券持续督导期间,公司或相关当事人未发生违法违规、违背承诺等事项。
5、通过日常沟通、定期回访、现场检查、尽职
调查等方式开展持续督导工作。
2023 |
年上半年东吴证券持续督导期间通过日常沟通、定期或不定期回访、现场办公等方式,对公司开展了持续督导工作。
工作内容 | 督导及完成情况 |
6、督促上市公司建立和执行规范运作、承诺履
行、分红回报等制度。
年上半年东吴证券持续督导期间,东吴证券已督促上市公司建立和执行
规范运作、承诺履行、分红回报等制度。 |
7、督导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员遵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业务规则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并切实履行其所做出的各项承诺。
年上半年东吴证券持续督导期间,东吴证券督导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遵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业务规则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切实履行其所做出的各项承诺。
8、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公司治理
事规则以及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规范等。
制度包括但不限于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议 | 2023 |
年上半年东吴证券持续督导期间,核查了公司的治理制度建立与执行情况,《公司章程》、三会议事规则等公司治理制度符合相关法规要求,公司有效执行了相关治理制度。
9 |
、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内控制
和内部审计制度,以及募集资金使用、关联交
易、对外担保、对外投资、衍生品交易、对子公 |
司的控制等重大经营决策的程序与规则等。
2023 |
年上半年东吴证券持续督导期间,核查了公司内控制度建立与执行情况,公司内控制度符合相关法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的内部控制制度得到了有效执行。
10 |
、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信息披露制度审阅信息披露文件及其他相关文件,并有充分理由确信上市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的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3年上半年东吴证券持续督导期间,督导公司严格执行信息披露制度,审阅信息披露文件及其他相关文件,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信息披露制度。
11 |
、对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文件及向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的其他文件进行事前审阅,对存在问题的信息披露文件应及时督促上市公司予以更正或补充,上市公司不予更正或补充的,应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对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未进行事前审阅的,应在上市公司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后五个交易日内,完成对有关文件的审阅工作,对存在问题的信息披露文件应及时督促上市公司更正或补充,上市公司不予更正或补充的,应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
2023年上半年东吴证券持续督导期间,对公司的信息披露文件及向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的其他文件进行事前审阅,详见“二、保荐机构对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关注上市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 |
处罚、上海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或者被上海证券交易所出具监管关注函的情况,并督促其完善内部控制制度,采取措施予以纠正。
年上半年东吴证券持续督导期间,上市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上海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情况或者被上海证券交易所出具监管关注函的情况。
13 |
、持续关注上市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履行承诺的情况,上市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等未履行承诺事项的,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
2023年上半年东吴证券持续督导期间,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等不存在未履行承诺的情况。
14 |
、关注公共传媒关于上市公司的报道,及时针对市场传闻进行核查。经核查后发现上市公司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与披露的信息与事实不符的,应及时督促上市公司如实披
2023年上半年东吴证券持续督导期间,公司不存在应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的事项。
工作内容 | 督导及完成情况 |
露或予以澄清;上市公司不予披露或澄清的,应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
、发现以下情形之一的,保荐人应督促上市公 |
司做出说明并限期改正,同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
构及其签名人员出具的专业意见可能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等违法违规情形
或其他不当情形;(三)上市公司出现《保荐办法》第七十条规定的情形;(四)上市公司不配合保荐机构持续督导工作;(五)上海证券交易 |
所或保荐机构认为需要报告的其他情形。
年上半年,公司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超出事先审议额度的情形,同时存在超出董事会授权期限而未履行相关程序即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形。截至持续督导跟踪报告出具日,上述进行现金管理购买的银行产品已经全部赎回。上述业务系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现金管理方式,未对募集资金造成损失,未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未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已对上述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进行追认,追认事项已经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发表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因此,公司已补充履行了必要的法律审批程序。除上述情形之外,公司及相关主体不存在该等事项。
16 |
、制定对上市公司的现场检查工作计划,明确现场检查工作要求,确保现场检查工作质量。保荐机构对上市公司的定期现场检查每年不应少于一次,负责该项目的两名保荐代表人至少应有一人参加现场检查。
东吴证券已制定现场检查的相关工作计划,明确现场检查工作要求。
17 |
、
重大异常;(六)上海证券交易所或者保荐人认为应当进行现场核查的其他事项。出现上述情形的,保荐机构及其保荐代表人应当督促公司核实并披露,同时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5日内按规定进行专项现场核查。公司未及时披露的,保荐机构应当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
2023年上半年东吴证券持续督导期间,公司未发生该等事项。
项目的实施等承诺事项
东吴证券已持续关注公司募集资金的专户存储、投资项目的实施等承诺事项。2023年7月26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予以结项,并将
工作内容 | 督导及完成情况 |
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经2023年8月7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2023年8月24日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用于新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终止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投项目“高性能动力锂电池项目”,并将该项目剩余募集资金投资于新项目。2023年上半年公司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超出事先审议额度的情形,同时存在超出董事会授权期限而未履行相关程序即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形。上述进行现金管理购买的银行产品已经全部赎回。上述业务系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现金管理方式,未违反相关募集资金管理用途的规定,未对募集资金造成损失,未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未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已对上述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进行追认,追认事项已经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发表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因此,公司已补充履行了必要的法律审批程序。除上述情况以外,公司募集资金的存储与使用符合要求。
二、保荐机构对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2023年上半年东吴证券持续督导期间,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1号——持续督导》等相关规定对孚能科技的信息披露进行持续督导,审阅了持续督导期间内的公开信息披露文件,包括董事会决议及公告、监事会决议及公告、股东大会决议及公告、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相关报告以及其他定期报告和临时公告等文件。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切实履行了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义务,已披露的公告与实际情况相一致,披露的内容完整,信息披露档案资料完整。
三、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发现的问题及整改情况
2023年上半年,公司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超出事先审议额度的情形,同时存在超出董事会授权期限而未履行相关程序即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形。截至持续督导跟踪报告出具日,上述进行现金管理购买的银行产品已经全部赎回。上述业务系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现金管理方式,未对募集资金造成损失,未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未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已对上述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进行追认,追认事项已经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发表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因此,公司已补充履行了必要的法律审批程序。
四、重大风险事项
公司目前面临的风险因素主要如下:
(一)公司短期内无法盈利,经营亏损进一步扩大的风险
2023年上半年,公司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79,710.60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81,351.09万元,公司上市后经营业绩欠佳,已经连续亏损多年。
虽然公司已采取多项措施改善经营业绩,包括与主要客户协商涨价、多项降本增效措施落地、加快新产品落地、深化战略客户合作关系等,但原材料价格的持续波动、下游客户销量的稳定性和新增客户的不确定性都或将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公司依然存在短期内无法盈利,经营亏损进一步扩大的风险。
(二)经营风险
1、投资亏损加大的风险
TOGG 在土耳其有良好的市场需求,公司与其合资的 SIRO 公司成长方向良好, 本报告期内 SIRO 处于投产初期的亏损阶段,因此给公司带来 14,498.78万元的投资损失。SIRO 的产能爬坡及经济效应的释放需要一定时间, 根据动力电池行业特点,公司预计 SIRO 在 2023 年下半年将继续亏损,从而带来一定投
资损失。
2、原材料价格波动及供应链保障的风险
公司主要产品为三元软包动力电池,对外采购的主要原材料包括正极材料、负极材料、隔膜、电解液和铝塑膜等。上述原材料尤其是正极材料价格波动较大,导致制造成本不确定性加大,需要加强供应链管理,并与下游客户做好沟通,进一步提升原材料价格的传导机制。
虽然公司已采取各类措施如签订长期供货协议、向供应商支付预付款等缓解成本上涨压力,保障电池材料供货稳定,但考虑到与同行业主要竞争对手相比,公司业务仍处于扩张阶段,整体规模目前相对较小,与上游供应商及下游客户的议价能力相对较弱。如果公司未来主要原材料市场价格持续波动、或出现供应短缺等供应链保障问题,将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进而影响公司的经营业绩。
3、与奔驰客户合作项目的风险
奔驰客户是公司2023年上半年的主要客户之一。2018年末,公司与奔驰客户签署了合作协议,确定了长期合作关系,成为其动力电池供应商,上述项目对于公司近几年的盈利能力、经营业绩、市场地位、综合竞争力等方面均具有较大的影响,虽目前双方合作顺利,但不排除在后续的研发、生产及销售过程中出现技术指标无法满足要求、产品质量瑕疵、生产无法完全满足采购需求、生产成本高于售价等情况的可能,进而导致双方的合作无法达到预期的目标或合作终止。如果公司在未来无法完成后续产品的研发及批量供货,将可能导致公司无法与奔驰客户建立长期合作关系,并可能导致公司奔驰客户项目的前期投入出现损失、建设的生产线出现产能利用率偏低乃至闲置的情况。
近年来,奔驰客户已开始在电动化方向下展开战略布局和投入。未来奔驰客户若无法有效开拓新能源汽车市场,由于其自身或客观原因减少或推迟采购,可能导致公司未来的销售收入减少、部分生产线产能利用率偏低。在该等情况下,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将受到不利影响。
4、产品质量及客户召回汽车风险
公司下游客户为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下游客户通常对产品质量有较高要求。产品质量控制涉及环节多,管理难度大,并且容易受到各种不确定因素或无法事先预见因素的影响,不排除由于不可抗力因素、使用不当及其他人为原因等导致公司出现产品质量问题,进而影响经营业绩。如果由于动力电池系统各类问题而导致汽车召回,可能导致公司承担召回费用。若公司前期计提的质保金不能够足够覆盖召回费用时,会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影响;同时,召回事件可能会对公司销售和品牌以及与其他客户的合作产生潜在不利影响。
5、主要客户或主要车型生产计划波动风险
动力电池系统在实现量产前,往往需要与整车厂进行较长时间的深度同步开发,与整车厂存在深度绑定关系。动力电池生产企业的销售情况与合作的整车企业的生产计划直接相关。而下游整车企业的整体生产计划乃至具体车型的生产计划受宏观政策变化、市场风格转换、消费者偏好、配套供应商供应能力等多方面因素的影响。因此,当公司主要客户或主要车型的生产计划受特定因素影响而发生波动时,将会对公司当期经营业绩产生较大影响。
6、新业务拓展风险
公司成立了储能事业部,该事业部初步开展了业务。公司虽在动力电池行业有较为丰富的经验,但在储能市场系新进者。公司的储能业务发展历程较短,尚处于市场开拓阶段。拓展对公司相应的技术、运营、市场开发等能力提出了新的要求,新业务开拓能否成功受到行业发展状况、市场需求变化以及竞争状况等多重因素的影响。因此,公司新业务的开拓可能不及预期或者遇到其他不利因素,进而对公司未来的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7、技术路线及产品单一的风险
近年来,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在实际应用中存在多种技术路线,按照电池的封装方式和形状,可以分为软包电池、方形电池、圆柱电池等;按照正极材料的类型,主要分为三元材料电池、磷酸铁锂电池等。
公司目前的技术路线主要为三元软包动力电池,正在积极开发磷酸铁锂、方形、钠离子等其他技术路线,在新产品上市以前,公司技术路线和产品线较为单
一。如果三元软包动力电池市场份额逐渐下降,且公司未能及时有效开发推出与客户需求相适应的新产品,将对公司的竞争优势与盈利能力产生不利影响。
8、产品技术迭代的风险
近年来,动力电池行业整体的技术水平和工艺水平持续提升,电池能量密度、工作温度范围、充电效率、安全性等性能持续改进。但是,目前动力电池的性能水平仍然未能完全满足新能源汽车行业发展的需求,相关企业、高校、研究机构仍在积极开展下一代动力电池技术的研究。公司目前主要产品仍为三元软包锂离子电池,如果未来动力电池技术发生突破性变革使得新能源汽车使用的动力电池产品类型发生迭代,而公司未能及时掌握新技术并将其应用于相关产品,则可能会对公司的市场地位和盈利能力产生不利影响。
9、核心技术人员流失风险
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属于技术密集型行业,企业的核心竞争力在于新技术、新产品的持续自主创新能力和生产工艺的先进性。核心技术人员对于动力电池企业保持自身的技术领先优势并进而提升自身的整体竞争力具有重要意义。报告期内,公司存在技术人员离职的情况,预期未来不排除有核心技术人员流失的可能性。如果未来发生公司的核心技术人员流失,且人才流失的空缺无法及时弥补,将会对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和研发带来不利影响。
10、核心技术泄密风险
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属于技术密集型行业,公司掌握了从原材料、电芯、电池模组、电池管理系统、电池包系统、生产工艺及自动化生产设备的全产业链核心技术。其中,电芯材料技术主要通过在原材料采购环节向供应商输出。公司已与相关供应商签署了保密协议,并通过与员工签署保密协议、原材料物料编码管理等方式,防止核心技术泄密。若供应商、公司员工等出现违约,或者公司核心技术保密方式失效,则公司将面临核心技术泄密风险。
11、在建项目实施风险
公司目前在建项目包括赣州、云南、广州等生产基地,资金需求量较大,人员要求较高。若公司不能及时筹措资金,安排人员投入建设,则会对后续项目建
设、生产经营及未来的盈利产生不利影响。
12、管理风险
公司业务的发展,公司资产和业务规模迅速扩大,因此对公司的管理水平提出了更严格的要求。若公司的供应链管理、生产管理、销售管理、质量控制等能力无法与公司经营规模扩张相匹配,人才培养、组织模式和管理制度不能随之健全和完善,则可能在新基地投产后产生管理风险。
伴随电动车产能充分释放,国内新能源汽车行业竞争进入下半场,价格下行为大势所趋。整车价格的下降也倒逼动力电池企业提升设计、制造和成本控制能力。未来如果继续降价,势必加剧中国新能源汽车的价格竞争,压缩动力电池企业的利润空间。若公司不能很快提高供应链管理、生产管理、销售管理、质量控制,公司扭亏的时间将被迫拖后,发展将面临较大的挑战。
(三) 财务风险
1、流动资金压力较大风险
2023年上半年期末,公司流动比率为1.35,速动比率为0.93,以上两个比率较年初有所提升,在同行业公司中处于合理区间内。公司2023年将继续进行产能建设,同时由于公司业务发展,需要较大的流动资金支持,因此面临流动资金压力较大的风险。虽然公司已采取收取客户预付款、与供应商协商付款周期、拓展融资途径等多种措施缓解资金压力,同时,新项目或可得到现有业务、地方政府、银行等金融机构的支持,但仍面临较大的资金压力。如果以上措施执行效果不理想、未按计划实施或实施后中断将对公司的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产生不利影响。
2、经营性应收款项余额较大及无法收回的风险
2023年上半年期末,公司经营性应收款项(含应收账款、应收票据、应收款项融资科目)合计净额279,525.54万元,占当期营业收入的比例为40.02%。未来不排除因公司经营规模的扩大或者宏观经济环境、客户经营状况发生变化后,经营性应收款项过快增长,回款情况不佳甚至无法收回、以及应收商业承兑汇票、银行承兑汇票无法兑付的风险。
3、存货跌价风险
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不断扩大,公司期末存货余额增加。2023年上半年期末,公司按照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存货跌价准备余额为2.88亿元。
如果未来原材料价格波动,而公司对主要客户不能及时传导,出现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时,将存在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风险。
此外,随着动力电池技术的持续发展,相关企业、高校、研究机构仍在积极开展下一代动力电池技术的研究,如未来下一代动力电池技术逐渐成熟并获得应用,将导致公司未来面临技术迭代导致的存货跌价风险。如公司未来生产过程中不良品增加,或者动力电池技术迭代可能导致存货积压,将导致公司存货跌价风险提高。
(四)行业风险
1、新能源汽车补贴政策终止,带来整车企业成本压力的风险
2022年12月31日,持续13年的新能源汽车购置补贴政策终止,将新能源汽车的发展从政策驱动迈向市场驱动。因此,对新能源汽车的销售价格有一定有直接影响。整车厂要求动力电池厂家降低销售价格,挤占了动力电池厂商的原有的受益空间。上述的影响对公司的供应链优化、技术的开发、生产工艺的改进等各个方面,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2、其他技术路线发展,导致三元电池市场份额下降风险
自2018年到2020年间国内由于补贴政策的倾向性,三元电池市场占比一直高于磷酸铁锂电池,而2020年得益于技术迭代以及成本优势,且补贴退坡,车企及电池企业给予不同定位车型配备不同动力电池,加之储能、两轮车等非动力电池需求逐步提升,磷酸铁锂电池产销量大大提升。2021年7月磷酸铁锂电池装机量超过三元电池,磷酸铁锂电池凭借成本优势叠加能量密度改善的情况下,或将进一步向三元应用领域渗透。在封装的技术路线上,由于国内多年的方形以及圆柱技术的发展积累,导致软包市场份额逐年下降,国外市场过去一直以软包技术路线为主,受国内市场影响,选择方形或者圆柱路线的车企愈来愈多。2021
年特斯拉发布4680大圆柱电池,在原先圆柱基础上进行技术迭代和机构创新,拥有比原来更高的能量密度以及成组效率,且成本有望不断下降,因此,可能进而挤压软包的市场份额,使竞争更为激烈。
3、行业技术竞争加剧,公司保持技术领先的风险
随着新能源汽车市场的快速发展,新能源汽车整车厂商新车型推出力度不断加大,动力电池的下游需求持续增加,中国动力电池领域的技术创新成果涌现。动力电池行业纷纷推出新产品及新技术,各动力电池厂商在续航里程、充电时间、电池安全性等产品关键因素均有突破。公司的“SPS技术”在成本和性能上均有显著提高,且在行业内较早实现钠离子电池产品的量产。
但是,动力电池行业技术竞争加剧,未来公司如果不能技术储备新技术、新产品并保持技术领先,则可能会对公司的市场地位和盈利能力产生不利影响。
4、市场需求波动风险
随着新能源汽车行业的高速发展,动力电池行业集中度持续提升、行业竞争趋于激烈。此外,随着外资动力电池企业及整车企业加速进入中国市场,国内动力电池行业也将面临更加激烈的市场竞争。近年来,新能源汽车整车厂商新车型推出力度不断加大,动力电池的下游需求持续增加。但是,新能源汽车补贴金额逐年退坡、补贴标准逐渐提高,使得动力电池企业之间的竞争日趋激烈,动力电池企业需要通过降低产品生产成本、进一步提升产品综合性能等多方面保证自身的竞争优势。如公司不能积极开展创新研发,丰富产品线、提高产品质量,将难以满足市场需求变化,在市场竞争中将面临众多竞争对手的威胁。
五、重大违法违规事项
2023年上半年,公司不存在重大违法违规情况。
六、主要财务数据变动的原因及合理性
2023
主要财务数据 | 年 |
1-6
2022
月 | 年 |
1-6
月 | 增减幅度 |
营业收入(元)6,984,590,995.68 5,222,705,603.09 33.74%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元)
-797,106,019.20 -159,373,218.83 不适用
2023
主要财务数据 | 年 |
1-6
2022
月 | 年 |
1-6
月 | 增减幅度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
-813,510,924.79 -273,592,787.19 不适用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251,273,353.13 -842,371,434.89 不适用
2023
主要财务数据 | 年 |
2022
月末 | 年末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增减幅度 | ||
11,303,617,381.66 12,016,564,604.85 -5.93%总资产(元)28,260,145,073.76 32,127,174,742.43 -12.04%
2023
主要财务指标 | 年 |
1-6
2022
月 | 年 |
1-6
月 | 增减幅度 |
-0.65 -0.15 不适用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65 -0.15 不适用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
-0.67 -0.26 不适用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6.86 -1.73
减少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
5.13 |
个百分点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7.00 -2.98
减少4.02
个百分点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
3.92 6.45
减少
个百分点上述财务数据主要变动原因如下:
(一)营业收入变动原因
2023年上半年,公司营业收入较去年同期增长了33.74%,主要是由于公司对奔驰客户、广汽集团处于批量供货阶段,同时新增了SIRO等批量供应的新客户,共同支持公司营业收入增长。
(二)业绩亏损原因
2023年上半年,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及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相比去年同期下滑,公司处于持续亏损经营的状态,主要原因如下:
1、2023年上半年,公司在市场不稳定的情况下,实现收入同比增长超过30%,
但仍低于此前预期。上半年部分客户因行业市场等因素提货放缓,导致收入增长疲软的同时,高成本库存去化较慢,而公司产品定价实行原材料价格联动机制,高成本库存挤压公司毛利。叠加客户提货量收紧使公司上半年产能利用率偏低,
新生产的产成品需承担较高固定成本,进一步拖累公司毛利水平;
2、2023年上半年,公司对外投资出现亏损情况,主要是在海外土耳其的合
资公司 SIRO 在早期阶段亏损约达 1.4 亿元,同时公司部分产业投资市值下跌导致公允价值损失 0.9 亿元;
3、2023年上半年,原材料市场价格下降,公司产品定价实行原材料价格联
动机制,导致计提存货跌价约1.4亿元。以上综合原因,带来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和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大幅下滑。
(三)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
2023年上半年,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转正,主要系公司收入增长同时客户回款效率提高。
七、核心竞争力的变化情况
公司深耕动力电池行业二十年,是全球清洁能源可持续发展的先行者。公司已经在技术路线、自主创新、产品性能、客户资源、先进生产制造等方面积聚了一定的竞争优势,具体表现为:
(一)长期研发积累优势
公司是全球最早从事锂离子动力电池开发的技术团队之一,具备深厚的技术积累和持续自主创新研发能力。公司是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国家技术创新示范企业和国家智能制造试点示范企业,已承担二十项国家、省、市级重大科研项目并取得相关奖项。公司工程院是“江西省新能源汽车锂离子动力电池企业技术中心”、“江西省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和“江西省高比能高安全动力锂电池工程研究中心”。同时,公司已建立起全球化的研发创新平台,境外研发基地位于美国硅谷和德国斯图加特。依托国际化的研发团队和全球化的研发机制、多项前沿科研项目的积累以及与动力电池国际知名机构的深度合作,掌握了从原材料、电芯、电池模组、电池管理系统、电池包系统、生产工艺及自动化生产设备的全产业链核心技术。
公司研发团队持续与动力电池国际科研院所、知名机构、行业顶尖专家开展研发合作,长期战略合作伙伴包括锂离子动力电池行业国际顶尖科研院所美国阿贡国家实验室、美国伯克利劳伦斯国家实验室、伯克利大学、斯坦福大学、清华大学、同济大学、哈尔滨工业大学、北京理工大学、江苏大学以及国际知名企业巴斯夫、杜邦、3M公司等。
(二)领先产品性能优势
公司三元汽车动力电池产品具有能量密度高、安全性能好、循环寿命长、低温性能优异等优势。公司实现了高镍三元软包的大批量生产,为全球第一批拥有此工艺技术的电池企业。公司产品性能指标具体体现在:1)能量密度,公司目前能够量产能量密度高达285Wh/kg的三元软包电芯,此技术在行业内处于领先位置;
2)安全性能,公司动力电池产品具备高安全性能,积累了动力电池安全层面核心技
术,能够从材料、电芯、模组、电池包、热管理系统等多个层面把控电池的安全性能;3)循环寿命,公司产品循环寿命高于行业平均水平,公司产品成功通过了海外客户的产品认证,获得许多知名整车企业的认可。
发布SPS超级软包解决方案,集超级软包电芯、超级软包电池系统、超级软包电池制造和直接回收四大创新技术于一体。全极耳、多极耳超级软包电芯改变上一代动力电池系统多电芯串联的设计,简化电池系统结构;卧式布置电芯,可通过厚度和叠加数量的变化进行灵活调节,使得一款电芯适配同款底盘的全系车型;具备从2.4C到5C甚至更高的充放电倍率,满足各类新能源汽车的动力需求;率先应用半固态电解质,提升电芯的本征安全。
此外,公司十余年研发直接回收技术,以简单的物理分离替代传统的化学提取,具备材料无损、短流程、低能耗、高利用率等优势,有望大幅降低电芯循环利用的成本和能耗,实现低碳循环经济。
同时,公司钠离子动力电池即将在赣州基地投产,短期内用于电动二轮车,后将逐步应用于乘用车、储能等市场。
公司自主研发的磷酸铁锂电池瞄准当前储能行业存在的痛点、难点,具备高安全、高性能、长寿命、智能化、易部署、易维护等优势。目前该项目已完成阶
段性产业化研发,产品可应用于储能、中重型商用车、电动船舶等领域。
(三)前沿技术储备优势
公司是全球三元软包动力电池的领军企业之一,是中国第一批实现量产三元软包动力电池的企业。公司作为业内最早确立以三元化学体系及软包动力电池结构为动力电池研发和产业化方向的企业之一,在市场方向把握和技术路线判断方面体现出较强的前瞻性。公司的核心技术团队目前针对未来电池发展的方向实施多项前沿技术开发,公司在半固态/固态锂离子电池技术、钠离子电池技术、高能量密度动力电池电芯技术、新化学及电化学体系储能技术、正负极材料研发技术等领域不断取得技术突破,为满足未来新能源产业发展市场需求做好准备。同时,公司始终保持对锂离子动力电池前沿研究领域的密切跟踪,能够把握产业发展趋势和技术革新方向。在“投产一代、储备一代、开发一代” 的技术研发思路下,公司根据市场需求适时将技术储备产业化,并储备了多项下一代动力电池核心技术。
(四)优质客户资源优势
公司凭借技术领先性以及产品高性能等优势,获得国内外顶尖整车客户的认可,获得奔驰客户长期订单的合作,充分展现公司产品在下游整车市场的竞争力。公司与广汽集团开展了多个平台及车型项目的新合作,并有望拓展到广汽集团同系车企以及关联车企。与江铃集团的合作从传统锂动力的电池延伸扩展至钠离子动力电池产品,完成与江铃集团的多元化产品对接。公司积极开发新平台、新定点,深化与奔驰、广汽、江铃、东风、吉利等国内外知名整车企业的合作。
公司与土耳其知名整车企业TOGG达成海外战略合作,共同建设土耳其合资厂SIRO已于本年初陆续投产,为公司海外产能建设及产品出海战略赋能。
(五)先进生产制造优势
公司具备先进的智能制造工艺,生产自动化程度和智能化程度较高。以及公司通过持续不断更新迭代设备,提升生产效率和自动化程度,改善单体电芯产品的一致性和良品率,确保公司产线在行业内具有核心竞争力。在电池生产设备开发方面,公司根据产品的生产要求向设备供应商提出设备定制化需求,并与设备
供应商深入合作,持续对设备进行改进升级。同时,公司通过与主要设备供应商合资,共同研发并掌握与设备相关的核心技术,与供应商共同提升设备工艺水平,进而提升公司的生产效率和产品质量,降低公司整体的生产成本。公司“SPS”产品技术在降低材料成本、设备投资减少、厂房面积减少、制造能耗和费用降低方面具有领先同行业的优势。
八、研发支出变化及研发进展
(一)研发支出情况
新能源汽车行业高速发展,汽车动力电池行业也日益竞争激烈,技术领先是保障公司行业地位领先必要因素之一。报告期内,公司在高能量密度、超长寿命、高倍率快充能力、高安全性能、低成本、新材料体系等方向持续投入研究开发,产品性能持续提升,重点产品已顺利进入产业化、量产阶段;在新型正极材料,新型负极材料,固态电解质等方面开展了广泛的研究及试验;SPS 大软包动力电池系统产业化有序推进中,关键技术参数(成组效率、体积比能量密度等)取得较大提升,成本显著降低,为公司产品保持技术领先提供强有力保障。公司历来重视研发创新,2023年上半年研发投入总额27,378.57万元。
(二)研发进展
截至目前,公司主要拥有20个处于不同开发阶段、涵盖高能量密度电池、固态电池开发、新一代通用BMS系统开发、SPS技术开发、钠离子电池开发等在研项目。
公司秉持“投产一代、储备一代、开发一代”的技术开发思路,通过自主研发及外部合作,采用国际化技术开发机制,持续加强研发投入,保持技术持续领先。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共拥有有效专利249项,其中发明专利70项。
九、新增业务进展是否与前期信息披露一致
孚能科技自成立以来一直专注于新能源车用锂离子动力电池及整车电池系统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并为新能源汽车整车企业提供动力电池整体解决方案。公司所从事业务与前期信息披露一致。
十、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及是否合规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孚能科技(赣州)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938号)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14,133,937股,发行价格为每股15.90元。募集资金总额340,472.96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322,450.73万元。上述资金已全部到位,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于2020年7月10日出具了安永华明(2020)验字第61378085_B01号验资报告。上述募集资金存放于孚能科技募集资金专户管理。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单位:万元
银行名称 | 账号 |
初始存放金额 | 截至2023年 |
日余额 | 存储方式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赣州分行
503010100100268000 164,061.48 90.03 活期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海淀支行
321230100100331162 164,061.48 1.24 活期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镇江分行营业部
40371010010035518030,217.78 活期中国银行镇江大港支行 4663747751811,018.32活期中国农业银行镇江新区支行
10320201040231695 18,896.63 活期招商银行镇江新区支行 612900575710704 1,467.71
理财产品专用结算账户
交通银行镇江大港支行
3810067100110000951
55.39
理财产品专用结算账户
80 | |||
合计 |
328,122.96 51,747.10
注:募集资金账户初始存放资金328,122.96万元与募集资金净额322,450.73万元存在差异,差异原因为部分发行费用在募集资金初始存入募集资金专户时尚未支付。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51,747.10万元(含募集资金利息收入、现金管理投资收益扣除手续费等净额人民币8,820.91万元)。
单位:万元
项目 | 金额 |
募集资金净额 322,450.73
项目 | 金额 |
减:累计投入募集资金金额(包含置换预先投入金额) 228,262.02
临时补充流动资金 40,000.00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 11,262.52加:募集资金利息收入、现金管理投资收益扣除手续费等净额 8,820.91截至2023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余额 51,747.10
注:表格中单项数据加总数与表格合计数存在差异系因四舍五入导致。
1、关于追认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公司经自查发现,在实际现金管理工作中,由于公司相关人员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同时对现金管理理解有误,造成部分时间段内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金额超过前期审议通过的额度。同时,公司前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授权有效期为第一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2022年6月12日)审议通过之日起6个月内有效。在上述有效期之外,公司存在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未及时按照相关规定履行审议程序的情况。
公司于2023年4月2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追认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对下述5笔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进行追认。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东吴证券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公司董事会对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追认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银行 | 账号 |
业务性质 | 追认金额(万元) | 追认期间 |
中国农业银行镇江新区支行
10320201040231695
购买
7 |
天通知存款
30,075
2022 |
年
月
30 |
日至
年
10 |
月
日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镇江分行营业部
403710100100355180
购买7天通知存款
38,000
2022年12月31日至2023年1月3日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镇江分行营业部
403710100100355180
购买结构性存款
38,000
2023年1月4日至2023年3月2日
中国农业银行镇江新区支行
10320201040231695
购买
7 |
天通知存款
18,803
2023 |
年
月
3 |
日至
年
3 |
月
日
招商银行镇江新区支行
612900575710704
购买结构性存款
3,000
年
1 |
月
日至
2023 |
年
月
6 |
日
截至核查意见出具日,上述进行现金管理购买的银行产品已经全部赎回。上述业务系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现金管理方式,未对募集资金造成损失,未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
的情形,未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公司本次追认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经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发表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因此,公司已补充履行了必要的法律审批程序。
2、2020年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公司于 2023年 7 月 26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年产 8GWh 锂离子动力电池项目(孚能镇江三期工程) ” 予以结项, 并将节余募集资金47,792.83 万元(具体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扣除预留已签订合同待支付金额和扣除已开具银行承兑汇票及商业汇票尚未兑付金额为准) 用于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次事项出具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
(二)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2]1472号文《关于同意孚能科技(赣州)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的核准,本公司以非公开发行股票 的方式向特定投资者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40,000,000股。发行价格为每股23.70元。本次非公开募集资金总额3,318,000,000.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61,519,746.95元(不含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256,480,253.05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于2022年11月2日出具了“大华验字[2022]000757号”验资报告。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单位:万元
银行名称 | 账号 |
初始存放金额 | 截至2023年6月30日余额 | 存储方式 |
兴业银行赣州开发区支行 503010100100351682 245,997.11 100,280.21 活期
银行名称 | 账号 |
初始存放金额 | 截至2023年6月30日余额 | 存储方式 |
交通银行赣州开发区支行 366899991011000157074 40,000.00 40,066.67 活期中国银行赣州蓉江新区支行
203754972060 42,000.00 26,268.12 活期徽商银行芜湖三山支行 225006400641000004 0.00 0.00 活期工商银行芜湖赭山支行营业室
1307023019200344058 0.00 0.00 活期中国银行芜湖三山支行 176769110711 0.00 0.00 活期交通银行芜湖三山支行 342006010013000574267 0.00 0.56 活期中国农业银行芜湖三山支行
12636201040017721 0.00 12,099.13 活期兴业银行芜湖青山街支行 498020100100169529 0.00 0.00 活期兴业银行北京海淀支行 321230100100410956 0.00 0.00 活期
327,997.11 178,714.68
注1:募集资金账户初始存放资金327,997.11万元与募集资金净额325,648.03万元存在差异,差异原因为部分发行费用在募集资金初始存入募集资金专户时尚未支付。注2:表格中单项数据加总数与表格合计数存在差异系因四舍五入导致。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178,714.68万元(含募集资金利息收入、现金管理投资收益扣除手续费等净额人民币626.74万元)。
单位:万元
合计项目
项目 | 金额 |
募集资金净额 325,648.03
减:累计投入募集资金金额(包含置换预先投入金额) 11,664.03
临时补充流动资金 130,000.00
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5,990.70
加:募集资金利息收入、现金管理投资收益扣除手续费等净额 626.74
自有资金支付未置换的发行费用 94.64
截至2023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余额 178,714.68
注:表格中单项数据加总数与表格合计数存在差异系因四舍五入导致。
1、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
用于新项目
经2023年8月7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2023年8月24日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用于新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终止向特定
对象发行股票募投项目“高性能动力锂电池项目”(简称“原项目”),并将该项目剩余募集资金265,262.90万元(具体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金额为准)投资于新项目“赣州年产30GWh新能源电池项目(一期)”和“年产30GWh动力电池生产基地项目(一期)”。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次事项出具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
(三)募集资金核查意见
2023年上半年,公司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超出事先审议额度的情形,同时存在超出董事会授权期限而未履行相关程序即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形。截至核查意见出具日,上述进行现金管理购买的银行产品已经全部赎回。上述业务系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现金管理方式,未对募集资金造成损失,未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未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已对上述事项进行追认,并已经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发表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因此,公司已补充履行了必要的法律审批程序。除上述情况以外,公司 2023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1 号——持续督导》《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规和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放和专项使用,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其他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十一、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持股、质押、
冻结及减持情况
截至2023年6月30日,Farasis Energy (Asia Pacific) Limited(以下简称:
“香港孚能”)直接持有公司19.94%股份,为公司的控股股东。截至2023年6月30日,YU WANG(王瑀)及Keith是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2023年上半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直接持股数量未发生增减变
动,不存在质押或冻结的情况。2023年上半年,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持股变动情况如下:
姓名 | 职务 |
期初持股数 | 期末持股数 |
报告期内股份增减变动量 | 增减变动原因 |
HONGJIANLIU(刘宏建)
核心技术人员
37,500 37,500
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归属熊得军
核心技术人员
165,000
-165,000 二级市场买卖刘丽荣
核心技术人员
175,000 140,000 -35,000 二级市场买卖李盘忠
核心技术人员
165,000 90,000 -75,000 二级市场买卖杜鑫川
核心技术人员
42,500 30,000 -12,500 二级市场买卖梁景洪
核心技术人员
50,000 50,038 38 二级市场买卖吴强
核心技术人员
40,000 34,000 -6,000 二级市场买卖
除上述核心技术人员通过二级市场少量减持外,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的公司股份均不存在质押、冻结及减持的情形。
十二、上海证券交易所或保荐机构认为应当发表意见的其他事项
2023年上半年东吴证券持续督导期间,东吴证券就如下事项发表了意见:
1、2023年2月1日,东吴证券对孚能科技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
流动资金进行了核查并发表核查意见,详情参见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孚能科技(赣州)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2、2023年2月1日,东吴证券对孚能科技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
进行了核查并发表了核查意见,详见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孚能科技(赣州)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3、2023年2月15日东吴证券对孚能科技及全资子公司与Mercedes-BenzAG
签订修正案暨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发表核查意见。详见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孚能科技(赣州)股份有限公司及全资子公司Mercedes-BenzAG签订修
正案暨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4、2023年2月23日,东吴证券对孚能科技增加预计2023年度日常性关联
交易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发表了核查意见,详见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孚能科技(赣州)股份有限公司增加预计2023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5、2023年4月29日,东吴证券对孚能科技 2022 年度的规范运作情况进
行了现场检查并出具了持续督导工作现场检查报告,详见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孚能科技(赣州)股份有限公司2022 年度持续督导工作现场检查报告
6、2023年4月29日,东吴证券对孚能科技追认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
行现金管理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发表了核查意见,详见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孚能科技(赣州)股份有限公司追认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的核查意见。
7、2023年4月29日,东吴证券对孚能科技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
情况进行了核查并发表了核查意见,详见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孚能科技(赣州)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8、2023年5月11日,东吴证券对孚能科技向特定对象发行限售股上市流
通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发表了核查意见,详见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孚能科技(赣州)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限售股上市流通事项的核查意见。
9、2023年5月17日,东吴证券作为孚能科技持续督导的保荐机构,负责
孚能科技的持续督导工作,并出具了2022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详见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孚能科技(赣州)股份有限公司2022 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10、2023年5月27日,东吴证券对孚能科技为和关联方开展融资租赁业务暨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发表了核查意见,详见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孚能科技(赣州)股份有限公司和关联方开展融资租赁业务暨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11、2023年6月17日,东吴证券对孚能科技关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
进行了核查并发表了核查意见,详见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孚能科技(赣州)股份有限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的核查意见。
除此之外,2023年上半年东吴证券持续督导期间,不存在认为应当发表意见的其他事项。
十三、其他事项
东吴证券关于孚能科技2023年半年度报告中对以下事项进行了重点关注及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经营业绩持续亏损的风险
2023年上半年,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及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相比去年同期下滑,公司处于持续亏损经营的状态,主要原因如下:
1、2023年上半年,公司在市场不稳定的情况下,实现收入同比增长超过30%,
但仍低于此前预期。上半年部分客户因行业市场等因素提货放缓,导致收入增长疲软的同时,高成本库存去化较慢,而公司产品定价实行原材料价格联动机制,高成本库存挤压公司毛利。叠加客户提货量收紧使公司上半年产能利用率偏低,新生产的产成品需承担较高固定成本,进一步拖累公司毛利水平;
2、2023年上半年,公司对外投资出现亏损情况,主要是在海外土耳其的合
资公司 SIRO 在早期阶段亏损约达 1.4 亿元,同时公司部分产业投资市值下跌导致公允价值损失 0.9 亿元;
3、2023年上半年,原材料市场价格下降,公司产品定价实行原材料价格联
动机制,导致计提存货跌价约1.4亿元。
以上综合原因,带来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和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大幅下滑。
虽然公司已采取多项措施改善经营业绩,包括但不限于与主要供应商协商价格、提高运营效率等,但原材料价格的持续波动、下游现有客户销量的稳定性、新增客户的不确定性和经营管理效率提升速度都会对公司业绩造成不利影响,进而导致公司依然在短期内无法盈利,经营亏损进一步扩大的风险。
(本页无正文,为《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孚能科技(赣州)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上半年持续督导跟踪报告》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沈晓舟 张东亮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