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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能自控: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9-07

无锡智能自控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无锡智能自控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简称:智能自控股票代码:002877

信息披露义务人:沈剑标住所:江苏省无锡市锡达路****通讯地址:江苏省无锡市锡达路****变动性质:因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持股比例被动稀释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致行动人:无锡天亿信投资有限公司住所:江苏省无锡市新锦路****通讯地址:江苏省无锡市新锦路****变动性质:因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持股比例被动稀释

签署日期:二〇二三年九月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系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相关的法律、法规及部门规章的有关规定编制。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取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公司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

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的规定,本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无锡智能自控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智能自控”或“本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相关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智能自控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信息披露义务人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目录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2目录 …………………………………………………………………………………3第一节 释义…………………………………………………………………………4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5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7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8第五节 前六个月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10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11第七节 备查文件……………………………………………………………………12

一、备查文件目录 ……………………………………………………………12

二、备查地点 …………………………………………………………………12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13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 ……………………………………………………14

第一节 释义

除非上下文义另有所指,本报告书中下列用语具有如下含义: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沈剑标、无锡天亿信投资有限公司
智能自控/公司无锡智能自控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权益变动因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持股比例被动稀释
天亿信无锡天亿信投资有限公司
本报告书《无锡智能自控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本次发行智能自控2023年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行为
深交所深证证券交易所
中国证监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第15号准则》《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

注:本报告诉任何表格若出现总计数与所列数值总和不符,均为四舍五入所致。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 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

姓名:沈剑标性别:男出生日期:1960年2月17日身份证号码:32021119600217 ****国籍:中国住所:江苏省无锡市锡达路****通讯地址:江苏省无锡市锡达路****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居留权:否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一致行动人

名称:无锡天亿信投资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2140586986089住所:江苏省无锡市新锦路****通讯地址:江苏省无锡市新锦路****一致行动关系:天亿信受实际控制人沈剑标实际控制,构成一致行动关系

二、 信息披露义务人与上市公司的关系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系股份被动稀释变动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沈剑标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公司股份情况如下: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沈剑标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持有、控制其他上市公司5%以上的发行在外股份情况。

四、最近三年是否有证券市场不良诚信记录的情形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沈剑标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最近三年不存在证券市场不良诚信记录的情形。

沈剑标

61.13%

61.13%

35.25%

35.25%无锡天亿信投资有限公司

无锡智能自控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无锡智能自控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1.44%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2023年8月,公司向5名特定对象发行股票20,905,922股,公司总股本增加,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未参与认购本次发行的股份,其持股比例被动稀释。

二、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十二个月内权益变动计划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不排除在未来12个月内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市场行情变化增加或减持本公司股份之可能性。

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将会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相关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沈剑标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智能自控股份129,689,6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9.00%。

1、因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被动稀释情况

2023年8月18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无锡智能自控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779号), 根据批复要求,公司本次实际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20,905,922股,发行完成后总股本增加至353,487,407股。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未参与认购本次发行的股份,其持股数量未发生变化,因公司股本增加,持股比例减少2.31%。

经过被动稀释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股数量为129,689,600股,合计持股比例为36.69%。

二、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司权益的变动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股份性质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股数(股)占总股本比 例(%)股数(股)占总股本比 例(%)
沈剑标合计持有股份124,616,80037.47124,616,80035.25
其中:无限售条件 股份31,154,2009.3731,154,2008.81
有限售条件股份93,462,60028.1093,462,60026.44
无锡天亿信投资有限公司合计持有股份5,072,8001.535,072,8001.44
其中:无限售条件 股份5,072,8001.535,072,8001.44
有限售条件股份----

注:本次权益变动前持股比例根据发行前公司总股本332,581,485股计算;本次权益变动后持股比例根据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股本353,487,407股计算。本报告中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限制情况

截至本权益变动报告签署日,沈剑标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共持有公司股份不

存在尚未了结的诉讼、仲裁、争议或者被司法冻结等权利限制的情形。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相关承诺履行情况

截至本权益变动报告签署日,本次权益变动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曾作出的股份锁定承诺。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前六个月买卖上市公司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自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前六个月内,未通过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购买和出售智能自控股份。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一、其他应披露的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为避免对权益变动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信息,以及中国证监会或者证券交易所依法要求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信息。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目录

1、信息披露人身份证复印件;

2、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二、备查地点

1、本报告书和备查文件置于无锡智能自控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

2、公司地址:江苏省无锡市新吴区锡达路258号

3、联系电话:0510-88551877

4、联系人:沈剑飞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

沈 剑 标

一致行动人:

无锡天亿信投资有限公司

签署日期:2023年9月7日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

基本情况
上市公司名称无锡智能自控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所在地江苏省无锡市新吴区锡达路258号
股票简称智能自控股票代码002877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沈剑标信息披露义务人注册地江苏省无锡市新吴区锡达路258号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变化增加□ 减少□ 股份数量不变,但持股比例发生变化 √有无一致行动人有√ 无□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是√ 否□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是√ 否□
权益变动方式 (可多选)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协议转让□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间接方式转让□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执行法院裁定□ 继承□ 赠与□ 其他√ (持股比例被动稀释) (请注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比例股票种类: 有限售流通A股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数:93,462,600股 有限售流通A股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比例:28.10% 无限售流通A股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数:36,227,000股 无限售流通A股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比例:10.90% 控股股东、实际控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股数量: 129,689,600股 控股股东、实际控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比例: 39.00%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变动比例股票种类: 有限售流通A股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变动数量:0股 有限售流通A股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变动比例:减少1.66% 无限售流通A股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变动数量:0股 无限售流通A股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变动比例:减少0.65% 控股股东、实际控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变动数量: 0股 控股股东、实际控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变动比例: 减少2.31% 变动后持股比例:36.69%
注:本次权益变动后持股比例是根据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股本353,487,407股计算。
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的时间及方式时间: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上市后 方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导致被动稀释后持股比例减少
是否已充分披露资金来源是□ 否□ 不适用√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于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是□ 否□ 其他√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不排除在未来12个月内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市场行情变化增加或减持上市公司股份之可能性。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前6个月是否在二级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是□ 否√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明: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侵害上市公司和股东权益的问题是□ 否□ 不适用√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未清偿其对公司的负债,未解除公司为其负债提供的担保,或者损害公司利益的其他情形是□ 否□ 不适用√
本次权益变动是否需取得批准是□ 否□ 不适用√
是否已得到批准是□ 否□ 不适用√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无锡智能自控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署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

沈 剑 标

一致行动人 :

无锡天亿信投资有限公司

签署日期:2023年9月7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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