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夏航空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通知、召开情况
华夏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09月01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发出。本次会议于2023年09月06日在重庆市渝北区江北国际机场航安路30号华夏航空新办公楼524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
2、会议出席情况
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其中2人现场出席(吴龙江先生、乔玉奇先生),7人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胡晓军先生、徐为女士、汪辉文先生、范鸣春先生、仇锐先生、彭泗清先生、刘文君先生)。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胡晓军先生主持,公司部分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
3、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以及《华夏航空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同意公司使用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1,483,000,000.00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保荐机构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事项发表无异议的核查意见,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华夏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5)。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华夏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华夏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09月0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