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天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9月5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张松先生因工作原因外出,根据《公司章程》相关规定,经半数以上董事推举由董事艾鸿冰女士主持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议案审议程序均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11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2,234,42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3.9491%。其中通过网络投票参与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0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7人,出席6人,董事张松因工作原因缺席;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公司董事会秘书出席会议;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权益分派预案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8月18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方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发布的《杭州天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权益分派预案公告》(公告编号:2023-039)。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32,234,422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8月18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方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发布的《杭州天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3-040)。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32,234,422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涉及影响中小股东利益的重大事项,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序号 | 议案 名称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
(一) | 《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权益分派预案的议案》 | 0 | 0% | 0 | 0% | 0 | 0% |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君合(杭州)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游弋、章元元
(三)结论性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一)《杭州天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二)《北京君合(杭州)律师事务所关于杭州天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杭州天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