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灿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聚灿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 通知于2023年9月1日送达全体董事,于2023年9月6日上午9:00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董事7名,实际参加董事7名。本次会议由潘华荣先生召集并主持,相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聚灿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聚灿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经成就,根据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同意公司按照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办理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相关事宜。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布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三、备查文件
1、聚灿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聚灿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二〇二三年九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