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成电光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9月4日
2.会议召开地点: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天辰路88号7栋1单元五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3年9月2日以书面通知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邱昆
6.会议列席人员:公司监事、高管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7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方案的议案》
1.议案内容:
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已于2023年8月15日经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三
公告编号:2023-139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现任独立董事陈磊、邓波对本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3.回避表决情况:
次会议,于2023年8月31日经公司202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的议案》,并披露了发行方案。现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的指导意见对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的发行底价进行修订,具体内容如下:
修订前为:“发行底价:本次发行底价不低于16.3元/股。最终发行价格将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与主承销商在发行时综合考虑市场情况等协商确定。”
修订后为:“发行底价:以后续的询价或定价结果作为发行底价。”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目录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事项,无需回避表决。《成都成电光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成都成电光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