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董事意见书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津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之独立董事,对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关于董事会提前换届选举的议案基于独立判断立场,发表如下意见:
根据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个人履历、工作业绩等情况,我们认为董事、独立董事候选人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有关董事、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未有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现象,其任职资格合法。
选举徐华先生、郭珉先生、李书箱先生、徐晓阳先生、朱立延先生、刘浩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霍文逊先生、陈喆女士、边泓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提名方式及审议程序合法、有效。
独立董事:
霍文逊 边泓 陈喆
2023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