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关于公司与天津药业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的议案本次交易方案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及要求,交易将有利于原料药产品结构优化调整,增强公司综合竞争实力,快速推进公司产业升级发展,符合市场需要,对公司未来市场开拓和持续盈利能力提升具有积极意义。关联董事将在董事会会议上回避表决,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交易按照自愿、公平及合理的原则协商达成,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关于子公司与天津药业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的议案本次交易方案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及要求,交易将有利于丰富公司制剂产品结构,增强公司在制剂方面的技术实力和核心竞争力,提高公司的经济效益和市场竞争力,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关联董事将在董事会会议上回避表决,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交易按照自愿、公平及合理的原则协商达成,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综上所述,我们同意将上述交易涉及的相关议案提交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
独立董事:霍文逊 边泓 陈喆
2023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