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金马旅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召开 201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公司于 2012 年 8 月 1 日
召开了七届十三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
议案。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
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时间:2012 年 8 月 21 日(星期二)上午 10:30。
5、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方式。
6、出席对象:截止 2012 年 8 月 15 日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
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
本次年度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
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员及公司聘请的律师。
7、会议地点:北京西西友谊酒店会议中心(北京市西城区西单
北大街 109 号)。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2012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2、审议《关于为山西鲁能河曲电煤开发公司提供委托贷款的议
案》;
3、审议《关于山西鲁能河曲电煤开发公司为当地低收入农户无
偿提供煤炭的议案》。
上述审议事项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2 年 8 月 3 日在《中国证券报》、
《证券时报》及深圳巨潮咨询网上刊登的公司七届十三次董事会决议
及相关事项公告。
三、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1)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和有效持股凭证进行
登记。
(2)法人股东持法人证券账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
授权委托书、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和出席人身份证进行登记。
(3)异地股东可以书面信函或传真办理登记,信函或传真以抵
达本公司的时间为准。(信函登记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2、登记时间:2012年8月16日、8月17日,上午8:30到11:30,
下午1:30到5时。
3、登记地点:广东省潮州市潮枫路旅游大厦 4 楼
邮编:521000
电话:0768-2268969
传真:0768-2297613
联系人:潘广洲
4、受托人在登记和表决时提交文件的要求
(1)个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有效
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
(2)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
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
(3)委托人为法人的,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董事会、其他决策
机构决议授权的人作为代表出席公司的股东大会。
(4)委托人以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每
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
授权委托书应当注明在委托人不作具体指示的情况下,委托人或
代理人是否可以按自己的意思表决。
四、其他事项:
1、会议咨询: 0768-2268969。
2、会议费用:会议时间半天,与会人员住宿及交通费自理。
广东金马旅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2 年 8 月 1 日
广东金马旅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2 年
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公司)作为广东金马旅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委托股东大会
主席或委托___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 2012 年 8 月
21 日召开的广东金马旅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2 年第二次临时度股东大会。
投票指示:
序号 议案 同意 反对 弃权
一、 《2012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
本预案》
二、 《关于为山西鲁能河曲电煤开发公司提供委托
贷款的议案》
三、 《关于山西鲁能河曲电煤开发公司为当地低收
入农户无偿提供煤炭的议案》
注:1、上述审议事项,委托人可在同意、反对或弃权方框内划“√”,作出投票
表示。
2、委托人未作任何投票表示,则受托人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愿表决。
3、本授权委托书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上述格式自制均有效。
委托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权限: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委托期限: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注:自然人股东签名,法人股东盖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