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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凯新材:独立董事对公司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9-06

保定乐凯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9月5日召开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参加了会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作为本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本着对公司、全体股东和投资者负责的态度,审阅了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文件,并对本次会议的议案进行了认真审核,对公司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对增加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独立意见

经审核,我们认为:增加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是为了满足公司在完成重组后日常的生产经营需要。交易定价遵循市场化原则或政府定价原则,交易价格公允、公平、公正,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的规定。

在公司董事会表决过程中,相关关联董事已依法回避表决,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增加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

同意将《关于增加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对公司全资子公司航天模塑向其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独立意见

经审核,我们认为:公司全资子公司航天模塑向其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流动资金短期融资担保,目的是为了满足其经营资金需要。目前,航天模塑全资及控股子公司经营状况良好,虽有部分全资及控股子公司资产负债率超过了70%,但其整体财务风险可控。本次航天模塑向其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符合公司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和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本次对公司提供担保事项的审议、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航天模塑向其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同意将《关于追加2023年所属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及有关担保事项的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公司拟与航天科技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经查阅《关于对航天科技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的风险评估报告》,航天科技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作为一家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规范性非银行金融机构,各项风险监测指标均符合行业监管要求,整体风险水平较低、可控,风险管理不存在重大缺陷;经核查《关于与航天科技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开展

金融业务的风险处置预案》,针对相关风险提出解决措施及应急预案并明确相应责任人,能够保障公司的利益,具有可行性,该风险处置预案能够有效防范、控制和化解公司在关联财务公司存款的资金风险,维护资金安全。此次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平、合理的原则,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无负面影响,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和非关联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在公司董事会表决过程中,相关关联董事已依法回避表决,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拟与航天科技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事项,同意将《关于公司拟与航天科技财务有限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保定乐凯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刘洪川、屈哲锋、邹华维

2023年9月5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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