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骑士乳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延长公司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股东大会授权有效期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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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骑士乳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上市”)相关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和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根据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司本次发行上市方案及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发行上市具体事宜的有效期为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为确保本次发行上市事项顺利推进,公司拟将本次发行上市的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和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发行上市有关具体事宜的有效期自届满之日起延长十二个月,若在此有效期内公司取得中国证监会同意为本次发行上市注册的决定,则本次授权有效期自动延长至本次发行上市完成。除对股东大会决议和股东大会对董事会授权有效期延长外,涉及公司本次发行上市事宜的其他内容保持不变。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生效。特此公告。
内蒙古骑士乳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09月0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