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世茂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世茂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23年9月5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7名,实际出席董事7名,公司5名监事列席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与会董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各项议案,本次会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武汉世茂嘉年华置业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现经与五矿信托协商,同意对5.9亿元借款余额进行展期,展期期限不超过5年,为此,武汉世茂嘉年华将其对长沙世茂瑞盈的全部股东借款债权约9.42亿质押给五矿信托,并承诺债权劣后于该笔借款,武汉嘉年华所持有的长沙世茂瑞盈100%股权继续为上述贷款提供股权质押担保,长沙世茂瑞盈为武汉世茂嘉年华该笔借款提供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担保,公司关联方上海世茂建设有限公司为上述借款提供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担保,以及世茂集团控股有限公司为上述借款承担差额补足义务。
表决情况: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详见公司编号为临2023-074的临时公告)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四川安谷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经与华鑫信托协商达成和解,同意对借款余额5亿元及其溢价回购价款进行展期,展期期限为36个月。上海夜凯拟继续将所持有的四川安谷川51%股权为上述借款事项,按持股比例提供股权质押担保,上海世茂建设有限公司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表决情况: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详见公司编号为临2023-075的临时公告)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预计发生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情况: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关联董事许荣茂董事长、许薇薇副董事长、许世坛董事、吴凌华董事回避对本议案的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详见公司编号为临2023-076的临时公告)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独立董事的议案》
同意提名俞敏女士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九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表决情况: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详见公司编号为临2023-077的临时公告)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首席财务官的议案》
同意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曹丽君女士兼任首席财务官,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九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曹丽君女士原董事会秘书职务保持不变。
表决情况: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公司于2023年9月22日召开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表决情况: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公司编号为临2023-078的临时公告)
特此公告。
上海世茂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