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捷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调整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发行底价的公告
浙江捷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的议案》,发行底价拟定为11元/股。最终发行价格将与主承销商在发行时综合考虑市场情况、公司成长性等因素以及询价结果(如询价)并参考发行前一定期间的交易价格协商确定。根据最新监管要求,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发行底价的议案》,调整了本次发行上市具体方案中的发行底价,具体如下:
调整前 | 调整后 |
发行底价拟定为11元/股。最终发行价格将与主承销商在发行时综合考虑市场情况、公司成长性等因素以及询价结果(如询价)并参考发行前一定期间的交易价格协商确定。 | 以后续的询价或定价结果作为发行底价,最终发行价格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与主承销商在发行时,综合考虑市场情况、公司成长性等因素以及询价结果(如询价),并参考发行前一定期间的交易价格协商确定。 |
除上述调整外,本次发行上市具体方案的其他内容不变。
特此公告。
浙江捷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陈红岩、江乾坤、张望望
2023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