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捷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9月5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会议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3年8月25日以邮件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孙秋根
6.会议列席人员: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性说明:
会议的召集、召开、议案审议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浙江捷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9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具体方案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告编号:2023-101
公司拟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现根据证券市场的情况和维护股价稳定的需要,公司拟调整本次发行上市具体方案中的发行底价,具体如下:原方案中“发行底价拟定为11元/股。最终发行价格将与主承销商在发行时综合考虑市场情况、公司成长性等因素以及询价结果(如询价)并参考发行前一定期间的交易价格协商确定。”调整为“以后续的询价或定价结果作为发行底价,最终发行价格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与主承销商在发行时,综合考虑市场情况、公司成长性等因素以及询价结果(如询价),并参考发行前一定期间的交易价格协商确定。”。除上述调整外,本次发行上市具体方案的其他内容不变。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于2023年9月5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上披露的《关于公司调整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发行底价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104)。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现任独立董事陈红岩、江乾坤、张望望对本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目录
《浙江捷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浙江捷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