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慧智微: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第一次行权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9-06
证券代码:688512证券简称:慧智微公告编号:2023-018

广州慧智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

第一次行权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行权股票数量:2,697,200份

? 本次行权股票上市流通时间:本次行权股票自行权日起满三年可上市流通,预

计上市流通时间为2026年9月4日

一、本次股票期权行权的决策程序及相关信息披露

2021年3月29日,广州慧智微电子有限公司(下称“慧智有限”)做出董事会决议,为了达到对核心员工的激励并吸引优秀人才加盟,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期权激励方案:期权预留总额550万份,对应行权后550万元注册资本,可行权时间为公司上市后,若公司行权前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净资产折股、派发股票红利、股份拆细或缩股、配股、派息等事宜的,则预留期权份数及对应的行权后可取得注册资本数量将相应调整;期权行权价格为4元/注册资本。慧智有限整体变更设立股份公司后,公司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发行上市审核问答》的规定,对于期权激励计划的相关事宜进行了审议,并制定了完整的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等文件。2021年9月20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激励对象获授公司股票期权数量超过公司股本总额1%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2021年9月20日,公司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激励对象获授公司股票期权数量超过公司股本总额1%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期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等议案,监事会对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

2021年10月5日,公司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激励对象获授公司股票期权数量超过公司股本总额1%的议案》《关于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

2021年11月30日、2021年12月15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议案》及《关于调整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数量和行权价格的议案》。因公司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因此公司董事会按照股东大会的授权,对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期权数量及行权价格进行了调整,调整后的期权计划总额为不超过2,200万份,行权价格为1元/股。

2021年12月20日、2022年4月15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董事会按照股东大会的授权,确认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第二期、第三期激励对象名单,第二期激励对象的行权价格为1元/股,第三期激励对象的行权价格为5元/股,监事会分别确认了激励对象名单。

公司于2023年7月11日分别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和《关于注销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同意符合行权条件的57名激励对象在规定的行权期内采取批量行权的方式行权,并注销因个人原因离职的5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全部股票期权32万份。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北京市中伦(广州)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上述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7月1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0)、《关于注销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1)。

2023年8月25日,公司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期及相关事项的议案》,同意对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行权期予以调整,将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的届满时间延长12个月,并据此将第二个行权期和第三个行权期开始时间和届满时间依次往后递延,同时对员工的行权条件进行调整。公司独立董事就调整本次激励计划的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该议案尚需提交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北京市中伦(广州)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保荐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发表了核查意见。上述内容详见2023年8月28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调整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6)。

二、本次股票期权行权的基本情况

(一)本次行权的股份数量

姓名职务已获授予的股票期权数量(份)本次行权数量(份)本次行权数量占已获授予股票期权数量的比例
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及核心业务人员
李阳董事长、总经理、核心技术人员5,500,00040,0000.73%
郭耀辉董事、副总经理2,920,000300,00010.27%
徐斌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360,00025,0006.94%
奕江涛核心技术人员1,600,000640,00040%
苏强核心技术人员1,160,00031,0002.67%
小计(5人)11,540,0001,036,0008.98%
二、其他激励对象
重要岗位人员(46人)8,100,0001,661,20020.51%
合计(51人)19,640,0002,697,20013.73%

(二)本次行权股票来源情况

本次行权股票来源于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A股普通股股票。

(三)行权人数

本次行权人数共51人。

三、本次股票期权行权股票的上市流通安排及股本变动情况

(一)本次行权股票的上市流通日:本次行权股票自行权日起满三年可上市流通,预计上市流通时间为2026年9月4日。

(二)本次行权股票的上市流通数量:269.72万股。

(三)本次行权股票的锁定和转让限制:根据《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规定,激励对象锁定承诺如下:

1、激励对象承诺在公司上市后行权认购的股票,自行权日起三年内不减持,前述期满后,激励对象应当承诺比照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相关减持规定执行。

2、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其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在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3、在激励计划有效期内,如果《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广州慧智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中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股份转让的有关规定发生了变化,则这部分激励对象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票应当在转让时符合修改后的相关规定。

(四)本次行权股本变动

单位:股

项目本次变动前本次变动数本次变动后
股本总数452,506,3482,697,200455,203,548

本次股份变动后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

四、验资及股份登记情况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3年8月9日出具了天健验字[2023]37-79号《验资报告》,审验了公司截至2023年8月1日止的新增注册资本及股本情况。截至2023年8月1日止,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股票期权本次行权人数51名,行权股数为2,697,200股,收到行权出资款合计人民币2,873,200.00元,其中增加股本人民币2,697,200.00元,增加资本公积人民币176,000.00元。本次变更后,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455,203,548.00元,累计实收股本人民币455,203,548.00元。

本次行权新增股份已于2023年9月4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登记。

五、本次行权后新增股份对最近一期财务报告的影响

本次股票期权行权的股票数量为269.72万股,占行权前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0.5961%,本次行权后,公司总股本将由452,506,348股变更为455,203,548股。本次行权未对公司股权结构造成重大影响。

本次行权前,公司2023年半年度基本每股收益为-0.43元,每股净资产为5.20元;本次行权后,以行权后总股本455,203,548为基数测算,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不变的情况下,公司2023年半年度每股收益和每股净资产相应摊薄。本次行权对公司最近一期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均不构成重大影响。

特此公告。

广州慧智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9月6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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