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尔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爱尔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3年9月5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3年8月31日以邮件方式送达,会议由董事长陈邦先生召集。应到董事7人,实到董事7人,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经审议,本次会议一致通过如下议案: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开具履约保函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已就该议案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关于为控股子公司开具履约保函的公告》。
此项议案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特此公告。
爱尔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