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835237 证券简称:力佳科技 公告编号:2023-072
力佳电源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提供网络投票)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召开。
公司同一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或其他表决方式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五)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9月22日9:00。
2、网络投票起止时间:2023年9月21日15:00—2023年9月22日15:00。登记在册的股东可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
算”)持有人大会网络投票系统对有关议案进行投票表决,为有利于投票意见的顺利提交,请拟参加网络投票的投资者在上述时间内及早登录中国结算网上营业厅(网址:inv.chinaclear.cn)或关注中国结算官方微信公众号(“中国结算营业厅”)提交投票意见。投资者首次登陆中国结算网站进行投票的,需要首先进行身份认证。请投资者提前访问中国结算网上营业厅(网址:inv.chinaclear.cn)或中国结算官方微信公众号(“中国结算营业厅”)进行注册,对相关证券账户开通中国结算网络服务功能。具体方式请参见中国结算网站(网址:www.chinaclear.cn)“投资者服务专区-持有人大会网络投票-如何办理-投资者业务办理”相关说明,或拨打热线电话4008058058了解更多内容。
(六)出席对象
1. 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其中,不包含优先股股东,不包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
股份类别 | 证券代码 | 证券简称 | 股权登记日 |
普通股 | 835237 | 力佳科技 | 2023年9月15日 |
2.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 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本公司聘请的国浩律师(武汉)事务所律师出席会议。
(七)会议地点
湖北省宜昌市猇亭区先锋路 19 号宜昌力佳科技有限公司会议室。
二、 会议审议事项
审议《关于拟变更公司注册地址、公司名称的议案 》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9月5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关于拟变更公司注册地址、公司名称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68)。
审议《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9月5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69)。
审议《关于变更公司法定代表人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9月5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关于拟变更公司法定代表人公告》(公告编号2023-070)。
审议《关于修订公司管理制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9月5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发布的《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公告编号2023-073)、《董事会制度》(公告编号2023-074)、《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公告编号2023-075)。
审议《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相关事宜的议案》
鉴于公司拟进行变更公司名称、变更公司注册地址、拟修订公司章程、变更公司法定代表人等事项,为进一步优化审批流程,现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上述事项工商变更登记相关事宜。
上述授权有效期限为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上述议案存在特别决议议案,议案序号为(二);上述议案不存在累积投票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议案上述议案不存在关联股东回避表决议案;上述议案不存在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
三、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
2、由代理人代表个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或者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复印件)、委托人亲笔签署的授权 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
3、由法定代表人代表法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加盖法人单位印章的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
4、法人股东委托非法定代表人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加盖法人单位印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
5、网络投票登记:按照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相关规定办理身份认证。
(二)登记时间:2023年9月21日8:00-12:00
(三)登记地点:湖北省宜昌市猇亭区先锋路 19 号会议室
四、 其他
(一)会议联系方式:杨洋;联系地址:宜昌市猇亭区先锋路 19 号; 联系电话: 0717-6593355;传真:0717-6593911;邮编:443007
(二)会议费用:与会股东交通费、食宿等费用自理。
五、备查文件目录
《力佳电源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力佳电源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力佳电源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