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835237 证券简称:力佳科技 公告编号:2023-076
力佳电源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力佳电源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于2023年9月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管理制度的议案》。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制度修订已经董事会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第十七条 审计委员会会议的召开程序、表决方式和会议通过的议案必须遵循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本办法的规定。第十八条 审计委员会会议应当有记录,出席会议的委员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会议记录由公司董事会秘书保存不得少于十年。第十九条 审计委员会会议通过的议案及表决结果,应以书面形式报公司董事会。第二十条 出席会议的委员均对会议所议事项有保密义务,不得擅自披露有关信息。
第六章 附则第二十一条 本工作细则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试行。第二十二条 本工作细则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本细则如与国家日后颁布的法律、法规或经合法程序修改后的公司章程相抵触时,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并立即修改,报董事会审议通过。第二十三条 本细则解释权归属公司董事会。
力佳电源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