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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高科:对外投资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9-05

证券代码:430718 证券简称:合肥高科 公告编号:2023-064

合肥高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的公告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一)基本情况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根据公司战略目标,培育、发展新能源产业链,充分发挥各方资源和优势,公司拟与安徽快易电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共同出资设立合资公司(合资公司名称以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定为准),注册地为安徽省合肥市,注册资本为人民币800万元,其中合肥高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出资人民币4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50%,安徽快易电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出资人民币4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50%。

根据合肥高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安徽快易电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签订的《合资协议》,新设公司属共同控制,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二)是否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根据公司战略目标,培育、发展新能源产业链,充分发挥各方资源和优势,公司拟与安徽快易电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共同出资设立合资公司(合资公司名称以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定为准),注册地为安徽省合肥市,注册资本为人民币800万元,其中合肥高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出资人民币4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50%,安徽快易电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出资人民币4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50%。

根据合肥高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安徽快易电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签订的《合资协议》,新设公司属共同控制,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二条规定:“上市公司及其控股或者控制的公司购买、出售资产,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一)购买、出售的资产总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告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达到百分之五十以上;

(二)购买、出售的资产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所产生的营业收入占上市公司同期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告营业收入的比例达到百分之五十以上,且超过五千万元人民币;

根据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2022 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本次拟对外投资400万元,占经审计总资产的0.44%,净资产的 0.87%,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三)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四)审议和表决情况

(三)购买、出售的资产净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告期末净资产额的比例达到百分之五十以上,且超过五千万元人民币。”

根据《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投资未达到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批标准,已经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议审议批准,无需提交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

(五)交易生效需要的其它审批及有关程序

根据《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投资未达到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批标准,已经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议审议批准,无需提交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投资无需政府相关部门的前置审批,公司的设立需报当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注册登记手续。

(六)本次对外投资涉及进入新的领域

本次投资无需政府相关部门的前置审批,公司的设立需报当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注册登记手续。

本次投资属新能源领域,主要从事新能源汽车充电桩生产制造和基于生产所需的研发及销售业务。

(七)投资对象是否开展或拟开展私募投资活动

本次交易标的不涉及开展或拟开展私募投资活动,不是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为私募基金管理人,不会将公司主营业务变更为私募基金管理业务。

二、投资协议其他主体的基本情况

1. 法人及其他经济组织

名称:安徽快易电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住所:合肥市包河经济开发区重庆路东延安路南中关村协同创新智汇园一期B4栋5层

注册地址:合肥市包河经济开发区重庆路东延安路南中关村协同创新智汇园

一期B4栋5层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成立日期:2021年3月29日法定代表人:卢昶玺主营业务:充电汽车基础设施的运营等注册资本:11,758,000元信用情况: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名称:以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定为准注册地址:安徽省合肥市(以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定为准)经营范围:新能源汽车充电桩生产制造和基于生产所需的研发及销售业务(以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定为准)

公司及各投资人、股东的投资规模、方式和持股比例:

投资人名称出资额或投资金额出资方式认缴/实缴出资比例或持股比例
合肥高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4,000,000现金认缴50%
安徽快易电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4,000,000现金认缴50%

投资项目的具体内容

(二)出资方式

本次对外投资的出资方式为:现金本次对外投资的出资说明

新能源汽车充电桩生产制造和基于生产所需的研发及销售业务。本次对外投资的现金来源于公司的自有资金。

四、对外投资协议的主要内容

五、对外投资的目的、存在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对外投资的目的

根据公司战略目标,培育、发展新能源产业链,充分发挥各方资源和优势,公司拟与安徽快易电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共同出资设立合资公司(公司名称以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定为准),注册地为安徽省合肥市,注册资本为人民币800万元,其中合肥高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出资人民币4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50%,安徽快易电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出资人民币4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50%。

根据公司战略目标,培育、发展新能源产业链,同时充分利用公司现有产能布局,综合考虑业务拓展、业务协同、资源整合等各方面因素,充分发挥各方资源和优势,科学进行产业布局,有利于提升公司综合实力和竞争力。

(二)本次对外投资可能存在的风险

根据公司战略目标,培育、发展新能源产业链,同时充分利用公司现有产能布局,综合考虑业务拓展、业务协同、资源整合等各方面因素,充分发挥各方资源和优势,科学进行产业布局,有利于提升公司综合实力和竞争力。

本次对外投资系公司从长远发展做出的决策,存在一定市场风险、经营风险和管理风险。公司将进一步完善各项内控制度,进一步加强风险管理意识,积极防范和应对上述风险。

(三)本次对外投资对公司的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影响

本次对外投资系公司从长远发展做出的决策,存在一定市场风险、经营风险和管理风险。公司将进一步完善各项内控制度,进一步加强风险管理意识,积极防范和应对上述风险。

本次投资对公司的长期发展和战略布局具有重要意义,对公司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具有积极影响,将进一步提升公司综合竞争力,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六、备查文件目录

本次投资对公司的长期发展和战略布局具有重要意义,对公司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具有积极影响,将进一步提升公司综合竞争力,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双方盖章签字的《合资协议》

合肥高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9月5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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