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华洋赛车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
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我们作为浙江华洋赛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独立董事,根据《浙江华洋赛车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定, 本着谨慎的原则,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 对公司《关于实施稳定股价方案的议案》发表独立意见
经审阅,我们认为,公司拟通过回购股份以稳定股价,充分考虑了实际情况和相关措施的可行性,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监管要求及公司上市后三年内稳定股价措施的预案的相关规定,考虑了公司可持续发展的要求和广大股东取得合理投资回报的意愿,有利于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我们同意董事会提出的《关于实施稳定股价方案的议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 对公司《关于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发表独立意见
经审阅,我们认为,公司基于对公司价值的判断和未来发展的信心,为完善公司激励机制,促进公司可持续发展,在综合考虑公司的经营状况、财务状况等因素的基础上,公司拟以自有资金回购公司股份,用于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不存在违反《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情形,且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我们同意董事会提出的《关于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浙江华洋赛车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吴芃、向阳、刘欣
2023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