幸福蓝海影视文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承诺不减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幸福蓝海影视文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幸福蓝海”或“上市公司”)于2023年9月4日收到控股股东江苏省广播电视集团公司(以下简称“江苏广电”)出具的《关于不减持幸福蓝海股份的承诺函》。基于对幸福蓝海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坚定信心和体现作为控股股东积极维护公司及公司中小股东利益的社会责任,江苏广电作为公司控股股东,承诺未来12个月内不以任何方式减持上市公司股份。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承诺方持股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江苏广电持有公司股份176,160,654股,占公司总股份的比例为47.28%,均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二、承诺函具体内容
基于对幸福蓝海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坚定信心和体现作为控股股东积极维护公司及公司中小股东利益的社会责任,江苏广电作为公司控股股东,承诺自2023年9月4日起12个月内不以任何方式减持上市公司股份。在上述承诺期间内,因上市公司送红股、转增股本、配股等原因而增加的股份,亦遵守上述不减持的承诺。
三、备查文件
1.江苏广电出具的承诺函;
2.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幸福蓝海影视文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