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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咨国际:承诺管理制度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9-05

证券代码:836892 证券简称:广咨国际 公告编号:2023-055

广东广咨国际投资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承诺管理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广东广咨国际投资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23年9月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系列公司治理制度的议案》,其中包括《广东广咨国际投资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承诺管理制度》。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第十一条 公司董事会应当积极督促承诺人遵守承诺。承诺人违反承诺的,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勤勉尽责,主动、及时要求承诺人承担相应责任。第十二条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时,如原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承诺的相关事项未履行完毕,相关承诺义务应予以履行或由新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予以承接,相关事项应当在收购相关信息披露文件中予以披露。承诺人作出股份限售等承诺的,其所持有股份因司法强制执行、继承、遗赠等原因发生非交易过户的,受让方应当遵守原股东作出的相关承诺。第十三条 公司应当及时披露承诺事项的履行进展情况。公司未履行承诺的,应当及时披露原因及相关当事人可能承担的法律责任;相关承诺人未履行承诺的,公司应当主动询问,并及时披露原因以及董事会拟采取的措施。

第四章 附 则

第十四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本制度如与国家日后颁布的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或修改后的《公司章程》相冲突,按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并及时修订本制度。

第十五条 本制度由董事会制订和解释。

第十六条 本制度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

广东广咨国际投资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9月5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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