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836892 证券简称:广咨国际 公告编号:2023-056
广东广咨国际投资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广东广咨国际投资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23年9月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系列公司治理制度的议案》,其中包括《广东广咨国际投资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第二十四条 董事会应当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出具鉴证报告,并在公司披露年度报告时一并披露。如鉴证报告认为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与使用存在违规情形的,董事会应书面说明违规情形、违规原因、可能导致的后果、拟采取的整改措施,追究主要人员的责任,并与保荐机构及时沟通,做好相应的信息披露工作。第二十五条 监事会应当持续关注募集资金实际管理与使用情况,50%以上的监事会成员可以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核查报告。公司应当给予积极配合,并承担必要的费用。
第六章 附 则
第二十六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执行。如有关法律法规等相关规定与本制度条款内容存在不一致的,则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第二十七条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
第二十八条 本制度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广东广咨国际投资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