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836892 证券简称:广咨国际 公告编号:2023-054
广东广咨国际投资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广东广咨国际投资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23年9月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系列公司治理制度的议案》,其中包括《广东广咨国际投资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八)当年年初至披露日公司与该关联方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九)中国证监会、北京证券交易所要求的有助于说明交易实质的其他内容。
第三十二条 公司应当对下列交易,按照连续 12 个月内累计计算的原则,适用本办法第十一条的标准:
(一)与同一关联方进行的交易;
(二)与不同关联方进行交易标的类别相关的交易。
上述同一关联方,包括与该关联方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或者存在股权控制关系,或者由同一自然人担任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第六章 其他相关事项
第三十三条 公司不得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企业等关联方提供资金等财务资助。对外财务资助款项逾期未收回的,公司不得对同一关联方继续提供财务资助或者追加财务资助。
第三十四条 公司连续12个月滚动发生委托理财的,以该期间最高余额为成交额,适用第二十一条的规定。
第七章 附 则
第三十五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依据国家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以及公司有关制度执行。
第三十六条 本制度所称“以上”含本数;“以下”、“超过”、“过半数”、“未达到”不含本数。
第三十七条 本制度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负责解释。
第三十八条 本制度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并执行。
广东广咨国际投资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