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中珠医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珠医疗”或“公司”)于2023年9月5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中珠医疗独立董事,本着实事求是的态度,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审慎、负责的态度,对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审议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补选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公司补选第九届董事会董事的提名人资格、提名程序及审议程序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经审阅补选董事候选人的个人履历及相关资料,我们认为公司本次补选董事候选人的学历、专业知识、技能、管理经验以及目前的身体状况能够胜任所聘岗位职责的要求,且具备与其行使职权相应的任职资格和条件,符合相关规定,未发现有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将审议关于补选董事的议案,通过后提交公司股东大会采取累积投票制选举。
独立董事:杨振新、曾艺斌、陈朗
二〇二三年九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