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灵鸽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0月2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2022年11月9日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的议案》,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中国证监会关于高质量建设北京证券交易所的意见》及监管要求,对本次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申请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发行方案进行如下调整:
发行底价调整:
调整前:发行底价为7.5元/股。
调整后:以后续的询价或定价结果作为发行底价。
除上述调整外,发行方案其他内容不变。
上述调整已经过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该事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公告编号:2023-053无锡灵鸽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