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瑞华化工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9月4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3年9月1日以电话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徐志刚
6.会议列席人员:康葵、周海燕、顾佳慧、谈登来、陈成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出席人数、召集、召开程序、议事内容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9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方案>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告编号:2023-060
彻落实中国证监会部署 全力推进市场高质量发展》等相关文件要求,公司拟调整本次发行底价,具体如下:
调整前:
(5)发行底价
发行底价为24元/股。调整后:
(5)发行底价
以后续的询价或定价结果作为发行底价。具体详见披露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官网的《关于调整公司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方案的公告》(2023-062)。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现任独立董事唐翠仙、史占中、张春雷对本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目录
《常州瑞华化工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常州瑞华化工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