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向不特定对象增发A股股票预案
二次修订情况说明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厦门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5月17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2023年度第十次会议,并于2023年6月2日召开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增发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等议案;于2023年6月20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2023年度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增发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等议案。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5月18日、2023年6月3日、2023年6月21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相关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及《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和公司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于2023年9月4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2023年度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增发A股股票预案(二次修订稿)的议案》等相关议案。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增发A股股票主要修订内容如下:
序号 | 预案章节 | 章节内容 | 修订情况 |
1 | 特别提示 | - | 调减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增发A股股票募集资金规模。 |
2 | 第一节 | 四、本次发行概况 七、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增发A股股票方案已取得有关部门批准情况以及尚需呈报批准的程序 | 1.调减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增发A股股票募集资金规模; 2.对本次发行的审议情况进行了更新。 |
3 | 第二节 | 一、本次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具体情况及可行性分析 | 1.调减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增发A股股票募集资金规模; 2.对再生资源循环经济产业园建设项目中涉及的土地、审批、备案事项进展进行更新; |
3.对本次增发募集资金中投入补充流动资金金额进行调整。 | |||
4 | 第四节 | 四、募投项目风险 | 根据募投项目进度删除募投项目尚未取得土地使用权证及行政审批风险。 |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厦门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向不特定对象增发A股股票预案(二次修订稿)》。
特此公告。
厦门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