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832491 证券简称:奥迪威 公告编号:2023-071
广东奥迪威传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广东奥迪威传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上市地点: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简称:奥迪威股票代码:832491
信息披露义务人:钟宝申通讯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长安区韦曲杜陵东路366号42幢1单元102室权益变动性质:股份增加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系信息披露义务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55号——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权益变动报告书、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要约收购报告书、被收购公司董事会报告书》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的有关规定编写。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广东奥迪威传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四、截止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以外,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广东奥迪威传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五、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本信息披露义务人外,没有委托或授权其他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六、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第一节 释义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载明,以下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上市公司、公司、奥迪威 | 指 | 广东奥迪威传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报告书、本报告书 | 指 | 《广东奥迪威传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信息披露义务人 | 指 | 钟宝申 |
本次权益变动 | 指 | 信息披露义务人2023年9月1日,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增持奥迪威股份6,555,500股,占奥迪威总股本的4.6440%。导致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司股份比例由1.4190%增加到6.0630%。 |
元/万元 | 指 | 人民币元/万元 |
中国证监会 | 指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北交所、证券交易所 | 指 | 北京证券交易所 |
注:本报告书中存在部分合计数与各数直接相加之和存在尾数差异,系数据计算时四舍五入造成。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姓名 | 钟宝申 |
性别 | 男 |
国籍 | 中国 |
是否拥有永久境外居留权 | 否 |
住所/通讯地址 | 陕西省西安市长安区韦曲杜陵东路366号42幢1单元102室 |
在上市公司担任的职务 | 董事 |
是否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 否 |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系信息披露义务人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以及对公司投资价值的充分肯定。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12个月内的持股计划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12个月内将根据市场情况和个人资金规划决定是否继续增持上市公司股份。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 权益变动情况
一、 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钟宝申于2023年9月1日通过大宗交易方式以自有资金增持公司股份6,555,5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4.6440%,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 增持方式 | 增持时间 | 增持数量(股) | 增持比例(%) |
钟宝申 | 大宗交易 | 2023年9月1日 | 6,555,500 | 4.6440 |
2023年9月1日,钟宝申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份6,555,500股,本次权益变动前,钟宝申直接持有公司股份2,003,000股,持股比例1.4190%;本次权益变动后,钟宝申直接持有公司股份8,558,500股,持股比例6.0630%。具体情况如下:
股东姓名 | 股份性质 |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的情况 |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的情况 | ||
股数(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股数(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
钟宝申 | 持有股份 | 2,003,000 | 1.4190 | 8,558,500 | 6.0630 |
其中:无限售流通股 | 0 | 0.0000 | 6,555,500 | 4.6440 |
二、 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股份权利被限制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奥迪威的股份不存在任何权利限制,包括但不限于股份被质押、冻结等情况。
三、 信息披露义务人为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披露的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钟宝申为公司董事,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八条规定的情形,钟宝申在其他公司任职情况如下:
序号 | 其他单位名称 | 在其他单位担任的职务 |
1 | 沈阳隆基电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曾用名抚顺隆基电磁科技有限公司) | 董事 |
2 | 海南惠智投资有限公司(曾用名沈阳汇智投资有限公司) | 董事长、总经理 |
3 | 隆基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董事长 |
4 | 隆基乐叶光伏科技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 |
5 | 西安隆基绿能投资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 |
6 | 西安隆基清洁能源有限公司 | 董事 |
7 | 西安隆基绿能建筑科技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 |
8 | 隆基乐叶光伏贸易泰州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 |
9 | 隆基乐叶光伏科技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 | 负责人 |
10 | 西安清善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总经理 |
信息披露义务人最近三年不存在证券市场不良诚信记录的情形。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也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除本报告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前六个月内,不存在买卖奥迪威股票的情况。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信息,以及中国证监会或者北交所依法要求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其他信息。
第七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第八节 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身份证件
2、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权益变动报告书》
3、信息披露人提供的股票交易记录
附件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 |||
上市公司名称 | 广东奥迪威传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上市公司所在地 | 广州市番禺区沙头街银平路3街4号 |
股票简称 | 奥迪威 | 股票代码 | 832491 |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 | 钟宝申 | 信息披露义务人住所 | 陕西省西安市长安区韦曲杜陵东路366号42幢1单元102室 |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变化 | 增加 ? 减少 □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 □ | 有无一致行动人 | 有 ? 无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 | 是 □ 否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 | 是 □ 否 ? |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 | 竞价交易 □ 协议转让 □ 大宗交易 ?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间接方式转让 □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表决权委托 □ 执行法院裁定 □ 继承 □ 赠与 □ 其他 □(请注明) | ||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数量及比例 |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股) 持股数量:2,003,000股: 持股比例:1.4190%; |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数量及变动比例 | 变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股) 变动数量:6,555,500股 变动比例:4.6440% 变动后持股数量:8,558,500股 变动后持股比例:6.0630%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于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 |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12个月内将根据市场情况和个人资金规划决定是否继续增持上市公司股份 |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前的6个月是否在二级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 | 是 □ 否 ? |
(本页无正文,为《广东奥迪威传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署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签字):钟宝申
2023年9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