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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禾5:第十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9-04

公告编号:2023-063证券代码:400195证券简称:泰禾5主办券商:金圆统一证券

泰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1.会议召开时间:

2023年

日2.会议召开地点:通讯方式3.会议召开方式:通讯方式4.发出监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

2023年

日以直接送达或通讯方式发出5.会议主持人:监事长李卫东先生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出席和授权出席监事3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拟对《公司章程》进行修订的情况,公司拟对《监事会议事规则》进行修订,具体修订情况为:

原条款内容修改后内容
第一条为明确监事会的职责权限,规范监事会内部机构及运作程序,充分发挥监事会的监督管理作用,泰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泰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订本议事规则。第一条为明确监事会的职责权限,规范监事会内部机构及运作程序,充分发挥监事会的监督管理作用,泰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泰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制订本议事规则。
第六条监事会定期会议应当每六个月召开一次。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监事会应当在十日内召开临时会议:(一)任何监事提议召开时;……(五)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受到证券监管部门处罚或者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时;(六)证券监管部门要求召开时;(七)《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情形。第六条监事会定期会议应当每六个月召开一次。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监事会应当在十日内召开临时会议:(一)任何监事提议召开时;……(五)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受到证券监管部门处罚或者被证券交易所、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公开谴责时;(六)证券监管部门要求召开时;(七)《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十二条会议召开方式监事会会议原则上应当以现场方式召开。紧急情况下,监事会会议可以通讯方式进行表决,但监事会召集人(会议主持人)应当向与会监事说明具体的紧急情况。在通讯表决时,监事应当将其第十二条会议召开方式监事会会议以现场方式召开,也可以通讯方式进行表决。在通讯表决时,监事应当将其对审议事项的书面意见和投票意向在签字确认后传真或电子签等方式送达至监事会办公室。监事不应当只写明投票意见而不表达其书面意见或者投票
对审议事项的书面意见和投票意向在签字确认后传真至监事会办公室。监事不应当只写明投票意见而不表达其书面意见或者投票理由。理由。
第十九条决议公告监事会决议公告事宜,由董事会秘书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办理。第十九条决议公告监事会决议公告事宜,由董事会秘书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的有关规定办理。

除上述修改外,其他条款保持不变。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除上述修改外,其他条款保持不变。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目录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第十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泰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2023年9月4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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