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955 证券简称:大千生态 公告编号:2023-033
大千生态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大千生态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8月30日以书面传真、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通知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会议于2023年9月4日下午15点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栾剑洪先生主持,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董事7名,其中以通讯方式出席董事1名。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已经届满,为保证董事会的正常运作,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现提名许峰、王正安、栾奕、肖金和、蒋琨、覃思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本项议案将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新任非独立董事以累积投票制选举产生。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成员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表决结果:
候选人许峰,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候选人王正安,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候选人栾奕,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候选人肖金和,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候选人蒋琨,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候选人覃思,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大千生态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换届选举的独立意见》。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鉴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已经届满,为保证董事会的正常运作,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现提名王红、黄成、贺伊琦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须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新独立董事以累积投票制选举产生,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成员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表决结果:
候选人王红,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候选人黄成,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候选人贺伊琦,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大千生态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换届选举的独立意见》。
3、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公司决定于2023年9月20日(周三)在南京市鼓楼区集慧路18号联创科
技大厦A栋公司会议室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发出召开股东大会通知。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上的《大千生态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2023-036)。
特此公告。
大千生态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3年9月4日
附件: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
许峰先生:1968年出生,工商管理硕士。曾任中粮粮油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总法律顾问、中国华粮物流集团公司副总经理、中粮贸易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中粮饲料有限公司总经理等职,现任本公司董事、总裁,兼任江苏大千设计院有限公司董事长、江苏大千生态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江苏大景千成雕塑艺术设计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江西千和旅游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大千空间生态资源开发(海南)有限公司执行董事。
王正安先生:1972年出生,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硕士,高级经济师。曾任镇江通华电器有限公司财务部经理,江苏省中裕投资实业有限公司财务部经理,南京公用大千数字城乡有限责任公司董事。2003年6月至今在本公司任职,现任本公司董事、执行总裁、财务总监,兼任江苏大千苗木科技有限公司监事、江苏大千设计院有限公司监事、大千城乡建设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江苏洪泽湖旅
游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栾奕女士:1988年出生,英国曼彻斯特大学金融专业本科毕业。2012年7月至今任江苏大千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肖金和先生:1968年出生,本科学历。曾任铜陵新华书店有限公司副总经理,黄山新华书店有限公司总经理,安徽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安徽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安徽新华发行(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现任安徽新华发行(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蒋琨女士:1982年出生,本科学历。2004年7月至今在本公司任职,曾任公司行政主管、人力资源部经理、综合管理中心总经理、证券事务代表、职工监事,江西千和旅游发展有限公司监事,现任本公司董事会秘书,兼任江苏大景千成雕塑艺术设计有限公司监事、黄山市大景千成生态景观有限公司董事、黄山市千城园林有限公司董事、江苏大千生态科技有限公司监事。覃思女士:1987年出生,南京大学工商管理系本科毕业。曾任交通银行太平洋信用卡中心人才培养经理、人事行政高级经理,2020年10月至今在本公司任职,现任人事综合部总经理。王红女士:1956年出生,研究生学历,法学教授。曾任中央党校政法部宪法行政法教研室主任。现任中共中央党校法学教授,本公司独立董事。
黄成先生:1963年出生,研究生学历。曾任江苏省金属材料总公司党委书记、总经理,江苏省再保融资租赁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江苏省信用再担保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兼总法律顾问。
贺伊琦女士:1980年出生,博士研究生学历,副教授,会计师。曾任大连世贸大厦有限公司主管会计,东北财经大学津桥商学院会计教研室主任,南京财经大学会计学院讲师,现任南京财经大学会计学院副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