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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盛轴承: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9-04

独立意见

浙江长盛滑动轴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于2023年9月4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审议了《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和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和《浙江长盛滑动轴承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详细了解了上述事项的有关情况,认真审阅并审议了上述议案的材料,就上述事项相关方面与公司董事会、管理层等有关方进行了深入充分的沟通、探讨和分析,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秉承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我们就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及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独立董事对关于选举董事长、副董事长的独立意见

经审查,我们认为公司董事长、副董事长的提名、审议、表决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孙志华先生、陆晓林先生具备履行公司董事长、副董事长职责所必须的专业知识和履职能力,未发现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长、副董事长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选举孙志华先生、陆晓林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副董事长。

(二)独立董事对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董事会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和审议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被聘任人员均具备担任相应职务所需的管理能力和专业能力,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德,符合履行相关职责的要求,未发现其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和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中不能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

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未曾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任何处罚和惩戒,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因此,我们同意聘任褚晨剑先生为公司总经理;聘任陆晓林先生为公司常务副总经理;聘任曹寅超先生、戴海林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聘任陆忠泉先生为公司总工程师;聘任何寅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浙江长盛滑动轴承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签字页)

独立董事:

陈树大(签字)____________

马正良(签字)____________

万源星(签字)____________

2023年9月4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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