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条规定的重组上市情形的说明
广西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通过现金出售的方式,向广西广投产业链服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交易对方”)出售所持有的广西永盛石油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盛石化”)2%股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仍持有永盛石化49%股权。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同时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公司就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重组上市的说明如下:
本次交易前三十六个月内,公司实际控制人为广西国资委,公司控制权未发生过变更。本次交易完成后,广西国资委仍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本次交易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因此,本次交易不构成《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重组上市。
特此说明。
广西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9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