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泽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万泽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23年9月4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3年9月1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各位监事。公司监事3人,实际参加会议监事3人,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事项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2020年股权激励计划所涉股票期权之行权价格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公司董事会调整公司2020年股权激励计划所涉股票期权之行权价格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20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调整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调整公司2020年股权激励计划所涉股票期权之行权价格。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2021年股权激励计划、2023年股权激励计划所涉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公司董事会调整公司2021年股权激励计划、2023年股权激励计划所涉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21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公司2023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调整程序合法、合规,不
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调整公司2021年股权激励计划、2023年股权激励计划所涉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万泽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2023年9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