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塔里木农业综合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公司股票于 2012 年 7 月 27 日、30 日、31 日连续三个交易日交易价格触及
跌幅限制。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
关规定,属于异常波动。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经向公司管理层及控股股东阿拉尔统众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及实际
控制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一师国资委询证,除已公告的事项外,公司不存在应
披露而未披露的信息。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的声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除已公告的事宜外,本公司没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
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
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四、风险提示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
所网站,有关公司信息以公司在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
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新疆塔里木农业综合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二零一二年八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