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康农种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9月3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通讯召开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3年9月2日以通讯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方燕丽
6.会议列席人员:高级管理人员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议案审议程序均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9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豁免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通知时限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议案审议程序均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2023年9月1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了《关于高质量建设北京证券交易所的意见》,北京证券交易所于同日出台了关于优化发行底价确定方式
公告编号:2023-103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现任独立董事李建生、杨波、苏长玲对本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3.回避表决情况:
的相关政策,公司拟根据上述文件和相关政策的规定,调整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发行底价。根据实际情况,董事会提议豁免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通知时限。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申请调整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
证券交易所上市发行底价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3年9月1日发布的《关于高质量建设北京证券交易所的意见》和北京证券交易所关于优化发行底价确定方式的相关政策,公司决定对本次发行方案中的发行底价进行调整,由原发行方案中的“发行底价为18.50元/股”调整为“以后续的询价或定价结果作为发行底价”。除上述变化外,公司本次发行方案的其他内容保持不变。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现任独立董事李建生、杨波、苏长玲对本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3.回避表决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3年9月1日发布的《关于高质量建设北京证券交易所的意见》和北京证券交易所关于优化发行底价确定方式的相关政策,公司决定对本次发行方案中的发行底价进行调整,由原发行方案中的“发行底价为18.50元/股”调整为“以后续的询价或定价结果作为发行底价”。除上述变化外,公司本次发行方案的其他内容保持不变。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目录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湖北康农种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湖北康农种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公告编号:2023-1032023年9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