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朗进科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9-04

山东朗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增加、变更、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的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3年9月4日(星期一)14: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3年9月4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9月4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下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9月4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地点:山东朗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公司会议室(地址:青岛市市南区宁夏路288号软件园2号楼20层)

3、会议召开方式:以现场表决、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李敬茂董事长

6、会议召开的合法及合规性:本次会议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51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38,526,000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2.0230%。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8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19,614,500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1.3949%。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43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18,911,500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0.6281%。

2、中小投资者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投资者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47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7,201,500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8552%。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投资者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5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290,000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163%。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投资者股东42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6,911,500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5389%。

3、出席会议的其他人员包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变更注册资本并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38,486,4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99.8972%;反对39,6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1028%;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投票表决结果:同意7,161,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99.4501%;反对39,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5499%;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000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四、律师见证情况

1、律师事务所名称: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赵小雷、朱昊

3、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

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山东朗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关于山东朗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特此公告。

山东朗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9月4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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