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艾能聚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9月4日
2.会议召开地点:浙江艾能聚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姚华先生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时间和召开方式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10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74,678,77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7.3869%。
其中通过网络投票参与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2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13,747,99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5646%。
(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9人;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公司董事会秘书出席会议;
4.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权益分派预案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2023年半年度权益分派预案公告》(公告编号:2023-096)。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74,678,772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涉及影响中小股东利益的重大事项,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序号 | 议案 名称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
1.00 | 《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权益分派预案的议案》 | 0 | 0% | 0 | 0% | 0 | 0% |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付梦祥、童碧君
(三)结论性意见
资格及会议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一)《浙江艾能聚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二)《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关于浙江艾能聚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浙江艾能聚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9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