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广厦环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公司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
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方案的提示性公告
公告编号:
2023-076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基本情况北京广厦环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3月31日披露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的《关于董事会审议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议案的提示性公告》。2023年
月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方案的议案》。
经公司审慎研究决定,拟对本次发行方案进行调整,具体如下: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调整前
调整前 | 调整后 |
(5)发行底价:发行底价为37.73元/股。最终发行价格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与主承销商在发行时,综合考虑市场情况、公司成长性等因素以及询价结果,并参考发行前一定期间的交易价格协商确定。如果将来市场环境发生较大变化,公司将视情况调整发 | (5)发行底价:以后续的询价或定价结果作为发行底价。 |
公告编号:
2023-076
行底价。
除上述调整外,本次发行方案的其他内容不变。
二、风险提示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的申请存在无法通过中国证监会注册的风险,公司存在因公开发行失败而无法在北交所上市的风险。公司将根据相关事项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并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目录
(一)《北京广厦环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二)《北京广厦环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北京广厦环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9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