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事项
经仔细审阅相关材料,我们认为:
1、本次独立董事候选人、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提名人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的教育背景、职业经历和专业素养等综合情况的基础上进行的,并已征得被提名人本人同意。
2、本次董事候选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也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认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其中独立董事同时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有关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相关要求。因此我们认为本次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符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条件,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3、我们同意董事候选人的提名,并同意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提交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以累积投票制方式分别进行表决。
二、 关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薪酬及独立董事薪贴的事项
经仔细审阅相关材料,我们认为:
公司拟定的第八届董事会董事薪酬及津贴标准,是依据《公司章程》、参照其他上市公司董事薪酬或津贴水平,并结合行业特点和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制定
的,薪酬、津贴预案合理。公司董事在完善公司规范治理,促进董事会科学决策,保护中小股东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并付出了辛勤的劳动。公司为董事发放薪酬(或津贴)是对董事为公司发展过程中所作贡献的肯定,同时也有利于进一步调动董事的工作积极性,使其更加勤勉尽责,履行其应尽的义务,有利于公司的发展;且本次薪酬(或津贴)的拟定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薪酬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我们同意董事会拟定的第八届董事会董事薪酬及津贴标准的议案,并提交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表决。(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蔡洪平
张敏
蒋岩波
2023年9月1日